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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收入應採取累進課稅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窮人之所以是窮人,不是沒有原因的
然後房東加倍奉還給房客,然後接下來你的意見是什麼!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無聊!543一堆。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公不義的所得...(恕刪)


老兄,您有事嗎?
應該回歸稅制
房租該納入所得稅計算

個人名下房屋超過一定數量,如未出租之房屋加徵空屋稅
不需要採取累進課稅
如果覺得我觀點正確,麻煩加個分數^^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你一定不是包租公才會講這種話
你如果是包租公
(1)你不會講不公不義
(2)你不會告訴別人你租金收多少


因為我"是".....*笑*
土城加藤鷹

wowowo88 wrote:
應該回歸稅制房租該納...(恕刪)


若因習俗,繼承來的房屋,在老人家往生一年內不租不售。
也課空屋稅?
您認為空屋,遺眷認為老人家常回來看看坐坐。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公不義的所得
是竊取社會繁榮的壓榨與不勞而獲之行為
政府對付此類吸血鬼應採取最嚴厲的措施
例如月租收取5萬者應繳稅3萬
月租10萬者應繳7萬稅款
月租20萬以上者90%納入國庫
若欺瞞隱密租金者房地產一律充公並以刑法伺候
如果有餘房而不出租者繳百倍地價稅之空屋稅


我覺得你這樣不夠好, 應該是房租有多少政府就是收多少...只留五百給房東...
這樣就不會轉嫁到房客身上了~對不對?有沒有棒棒?

另外空房者就是每年課稅100%, 你花兩千萬買房, 每年就是要繳兩千萬給政府~
還有就是一個家庭只能有一間房屋(所謂的家庭是指20等親以內),
兩間以上就是懲罰稅200%, 就是你另一間房價值兩千萬,每年都要給政府兩千萬以外,
還要另外罰款四千萬~~棒不棒???

現在已經是累進稅率了~

Vancomycin1964 wrote:
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房東漲房租了嗎??

還是你要抵制房東

不高興就別租~這樣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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