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comycin1964 wrote: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恕刪) 你一定不是包租公才會講這種話你如果是包租公(1)你不會講不公不義(2)你不會告訴別人你租金收多少因為我"是".....*笑*
Vancomycin1964 wrote:房租所得是社會上最不公不義的所得是竊取社會繁榮的壓榨與不勞而獲之行為政府對付此類吸血鬼應採取最嚴厲的措施例如月租收取5萬者應繳稅3萬月租10萬者應繳7萬稅款月租20萬以上者90%納入國庫若欺瞞隱密租金者房地產一律充公並以刑法伺候如果有餘房而不出租者繳百倍地價稅之空屋稅 我覺得你這樣不夠好, 應該是房租有多少政府就是收多少...只留五百給房東...這樣就不會轉嫁到房客身上了~對不對?有沒有棒棒?另外空房者就是每年課稅100%, 你花兩千萬買房, 每年就是要繳兩千萬給政府~還有就是一個家庭只能有一間房屋(所謂的家庭是指20等親以內),兩間以上就是懲罰稅200%, 就是你另一間房價值兩千萬,每年都要給政府兩千萬以外,還要另外罰款四千萬~~棒不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