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men2002 wrote:
所謂房屋稅,地價稅,...(恕刪)
怎麼認定空屋阿!!
我反而覺得在預售屋買賣~避免被投資客利用預售屋來轉單賣~這才是重點!
也才是壓住這個價格必要性~
很多投資客都利用預售屋買入~在準備交屋前 就透過相同仲介或代銷進行二次轉賣動作!
所以很多時候~總是會看到一些房屋刊登 即將完工 大器落成~來吸引想看實體屋的民眾!
藉此拋售預售屋購買的單
我認為~~政府應該要訂定購買預售屋就等同於屋主~立即進行實價登錄!進行實價課稅~ 應可避免投資客轉單炒作!!
關於稽查方式和課徵正當性
這篇討論都有不錯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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