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1210 wrote:
麻煩你再回到你的中心...(恕刪)
原來 不配合別人就是"人不為我 天誅地滅"
少數服從多數 可以用來決定很多事情
但絕不適合用來決定他人"私人財產"處分
台灣成為鬼島的原因 為何是人民造成的?
就算多數人真得變成你口中自私自利"人不為我 天誅地滅"
人民的思想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絕對不是沒原因
執政者.當權者.才有權力去決定一個國家政策方針
當政府濫用人民的納稅錢的時候(弊案.貪汙.圖利財團)
當政策是專為財團.特定族群立訂的時候(都更條款)
這時候人民自然會為自己多想一點
而這多想一點 也僅止於為自己多爭取一點 不是強取他人財產
樓上有大大說得不錯
如果徵收是用來公共建設用 還比較師出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