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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都更條件一問


twdreamjimmy wrote:
中和區住宅區容積率是300%,建蔽率50%
沒有分什麼住3、住4,那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規定
若以土地權狀面積推算更新後可分回面積
1.法定容積為15.3坪x300%=45.9坪
2.預計申請都更獎勵若為40%,則獎勵容積為15.3坪x300%x40%=18.36坪
3.地上要蓋到25層應該會有容積移轉,以法定容積40%推算,則容移面積為15.3坪x300%x40%=18.36坪
4.將以上容積加總後得出可建築容積為82.62坪,
5.可銷售面積約為容積面積1.65倍,所以銷售面積(權狀)約為82.62坪x1.65倍=136.323坪
5.以合建分配比50%計算,就是地主建商一人分一半的情況,應分回權狀坪68.16坪(含公設)
以上提供作參考囉


這位大大專業

不過新北市都更基地越大獎勵才越多!!
樓主的都更基地才600坪,不到2000平方公尺,沒有基地規模獎勵,能退縮的人行道也不多!!
小弟推測都更獎勵頂多30%
另外容積移轉40%,這是建商出錢買的,不可能跟住戶50%分

小弟的計算
法容:地主/建商=6/4 ,15.3坪*300%*0.6=27.54坪
都更獎勵:地主/建商=4/6,15.3坪*300%*30%*0.4=5.5坪
容移:地主/建商=2/8,15.3坪*300%*40%*0.2=3.67坪
樓主可分得27.54+5.5+3.67=36.71坪 容積面積-->36.71坪*1.65=60.57坪銷售面積!!



garywu415 wrote:
小弟目前住家有建商在...(恕刪)


頂樓加蓋是違建,拆除大隊沒來拆不代表合法,但會列管

同一塊土地,每個住戶每年繳的地價稅是一樣的,就表示

同一塊土地所有住戶權利是一樣的,你不能隨意劃一塊空

間(如頂樓)就說是你的,同一塊土地的住戶是可以告你侵

佔,你不能要求因頂樓加蓋要多分一點,這樣會激怒其他

住戶向你提出侵佔告訴或檢舉你違建,你必須找其他理由

不同意都更

1 樓住戶通常也會要求多分一點,理由是 1 樓房價比較高

,那要錢時主張 1 樓房價高,出錢時就不主張 1 樓房價高

(如管理費,房屋修繕費)然後吵著要跟大家繳一樣錢。太極

生 2 儀,所以有男就有女 有正就有反 有陽就有陰,要錢時

想要多要一點,那麼出錢時就要多出一點,這是運行規則


再來就是釘子戶認為最後一個談,可以多拿點好處,真的是

這樣嗎? 要是幾個住戶聯合起來在你前面就把好處要光了

最後一個談真能拿到好處嗎? 建商真有好處也不是無限多

可以一直讓你要,那釘子戶讓都更破局,還有下一次,每次都

這樣跟釘子戶玩,釘子戶總有一次要同意吧? 釘子戶時間多

很抱歉不是只有釘子戶時間多,要稱就大家一起來
garywu415 wrote:
敢問大大....70...(恕刪)


他的理念說穿了就是想以小土地博大
規劃歸規劃
"建造"請下來再說
最小面寬及深度外
小坪數土地建造沒那麼好請
100個建案基地拿少數的建案來比喻
不然市面上大家都這樣蓋就好了,門檻低
何必去花大錢蓋到1x樓?
每個業者都講的很好聽
也是建造請下來再說


並且自己蓋也要出營造成本及規劃費用

都更高度比檢討可以放寬

至於容積移轉是建商花錢購買公設保留地才會有容移,地主是沒資格分的

因為是建商出錢,如果要吵著要,那建商容移就別買,直接蓋就好了,省著花錢還一堆麻煩

都更抓法規的最高值也沒用,最後送都審照樣也是砍你%
本來立意良好的事
總是會因為某些人的貪念搞得雙輸
之前讓你獨佔陽台用很久了
就算算租金你也已經賺到一狗票了
現在還想當釘子戶東挖西挖.....
你要到了就是其他人的損失

這種事還公然拿出來討論
根本欠砲

WonderDragon wrote:
我是覺得如果樓下住戶...(恕刪)


頂樓加蓋不是隨報即拆~要看是什麼時候加蓋的拉!
twdreamjimmy wrote:
中和區住宅區容積率是...(恕刪)

好味吉太郎 wrote:
這位大大專業 不過新...(恕刪)

這2位大大看起來都非常專業

不過,有點小問題想請問,
所謂的獎勵40%或容移40%,不曉得在哪個論壇曾看過,這都是官方的數據
實際上,審核的委員或是官員,"一定"不會給到滿
專家"一定"會東扣一點,西扣一點,來顯示其專家的權威

前陣子才查了一下新北市都更的報導,報導如下:
新北市都更處代理處長謝登武指出,隨著房價逐步墊高,新北市去年共通過十個都更案,
今年「文林苑事件」吵翻天,但一到十月卻審議通過十四個案件,比去年案件還多,
足證新北市都更潛力無窮。

他說,目前通過的審議案件,原住戶大都可達「一坪換兩坪」水準,扣除公共設施的「虛坪」,
室內實際面積可達一坪換一.三坪到一.五坪左右,這還不包括附贈的一個車位。

照以上報導,若是15坪,可以拿回19~23的實坪
若換算30%公設,約等於33坪,另外再外加一個車位!

這樣算起來,報導的坪數,和2位大大算的,有很大的落差!!!
是報導有誤?還是哪裡有問題?還請兩位大大解惑~

或是,2位大大認識哪家建商,願意在都更時,可以用15坪,換回60~68坪
等於約4~4.5倍的坪數,還請公布一下,讓大家認識這麼有良心...做慈善事業的建商
相信,本版有很多網友都想找這樣的建商來都更或買房~

garywu415 wrote:
小弟目前住家有建商在...(恕刪)


本人強烈建議,不要擋人財路~

建商說9成都簽了...聽聽就好啦~

送事業概要到公展前隨時可以抽回同意書的!!

建議你~不要跟建商耗~直接說你家賣給他!

你直接去外面買新房子就好啦!!

你給他開價一坪500萬就好~

這樣那建商花不到1億就可以搞定你~

經過我幫他估算~以中和行情大概五五分~扣掉營建成本(13萬/坪)

這樣建商至少還可以賺3億以上~

所以~我認為就開價賣給他們吧!!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你給他開價一坪500萬就好~

這樣那建商花不到1億就可以搞定你~


沒想到中和土地 都有1坪500萬的行情了



逐日奔忙只為饑,才得飽食又思衣,貂皮大衣身上穿,抬頭又嫌房屋低,蓋下高樓住大廈,床前缺少美貌妻
小弟不才,以為都更因為之前幾個轟轟烈烈的案件早已都全掛光了,沒掛的也早把建商嚇跑了。

沒想到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能答到這樣的境界

garywu415 wrote:
小弟目前住家有建商在...(恕刪)


你什麼都沒給 要別人怎麼跟你說條件好不好啊?

建商會來談 還說比「權利變換」的價值高

那應該就是用協議合建的方式來進行都市更新


協議合建的算法不需要去看什麼共同負擔比之類的東西

他純粹就是依照你個人的土地貢獻度去計算

最後再看你跟建商怎麼分而已


你這塊土地你只說了土地權狀面積15坪左右

問題是不知道你的法定容積 都更獎勵值 有沒有停獎?有沒有容移?

每個數據都沒有 是算不出來的

我舉個例子 假設你這塊地是住3-1 你們那裏靠近捷運站 沒停獎 建商也不願容移

所以只有都更獎勵 假設你的都更獎勵值是60%好了 銷坪係數算你1.7

你這塊地長出來的東西 就是15*300%(1+0.6)*1.7=122.4坪

這個122坪多是你這塊地全部能長出來的房子面積


那建商應該會跟你談 法定容積的部分你們該怎麼分 獎勵容積又該怎麼分

比例的部分你怎樣覺得滿意 就是你跟建商去談的問題



最後給點建議 談是可以談 要知道自己的地到底貢獻了多少

不要最後獅子大開口 在鄰居之間搞臭了名聲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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