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思考,其實是買方,我曾經看上一間房,仲介開價2700萬,一開始我開2200萬,仲介說太低了,不可能,撐了兩個禮拜,三個月託賣的期限快到了,我說2300萬我可以考慮,隔天仲介叫我去公司談,一到公司,馬上說可以斡旋,我想那2200多萬,可以成交,在考慮一下,沒想到隔天馬上就被一個程咬金已2600萬買走~~想說的是, 屋主賣高,也要有人買,才會成交,屋價也才會疊高~~~~
PK2000 wrote:如果有一間房子賣了四...(恕刪) 說個實際例子供鄉民們參考,有個朋友,投資了間台中市的透天店面,(買的金額不方便透露),就交給仲介賣,一般約,開價3980賣了一年賣不出去,出價的也沒幾個,出的價格也不美,後來朋友不知是那根筋不對勁,或是頭殼燒壞掉了!就跟仲介說,開價改4980,仲介聽了想必也是眼冒金星,認為我朋友想錢想到起肖了!但也沒辦法,就4980,老實說,我也認為他瘋了!三個月後,正確的答案是,只有我朋友沒瘋,成交價4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