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仲介 wrote:
只是有沒有代書願意這樣!!...(恕刪)
你既然知道代書跟房仲都是這樣還在坳沒有審閱期就是不能帶回家慢慢看!
全部都是房仲自己的去曲解沒有審閱期的意思,我看是蓄意的居多,房仲有怎可能會不知道沒有審閱期限的意思!
簽合約不用看合約要馬上簽也只有房仲說的出來,自己也知道買賣契約書沒有審閱期限!
自己轉貼的文章都已經有答案了還在坳,明明我說的是5-7天結果你卻改成說是慢慢看故意要刁難房仲跟代書!
文章請看仔細再來回吧!
沒有代書會這樣那就換一位誠實的代書比較安全吧,我看應該是房仲不願意這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