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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現況交屋

拍謝 誤解^^|||
不是自摸就會分銷售跟開發 現況出問題的話 應該會是開發那邊的問題
恩 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不過代書通常是房仲的人 當初另外修改現況書 簽約"前"他只要有充分告知是可以的
因為很多東西賣方最後才會跟仲介說明

不過這種情況下 你要提出為什麼不請業務要請代書作證人 有串供或是偽證之嫌 法官這邊就很難說了

只能說祝福你啦^^


過山刀 wrote:
左大.我買的房子沒那...(恕刪)

小左 wrote:
拍謝 誤解^^|||...(恕刪)

左大.你真的好厲害.又說到了對方一個證據.但我不能提供我有的證據.
因為怕曝光.而且這個重點是我要讓對方2人依照委證罪的重要證據之一
就如你所言.對方答辯有說.簽約"前"有確實告知.......等
而我以照對方的答辯文.準備了一連串問題.等著請君入甕.
至於我為何不找證人.原因有2
1 依照小道消息.無法證實.前屋主在桃園算房地產大戶.在+上某議員的老婆.就如我所說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2 賣我房子的業務雖然被開除了.但他還是在房地產業.所以我必須保護好我的證據

過山刀 wrote:
左大.你真的好厲害....(恕刪)


給你一個建議, 如果你這個案子正在審理, 建議不要繼續在 mobile01 上面討論
因為, 你不知道有誰正在看你所寫的文章, 或是, 網友提供給你的建議.

如果我是對方, 我看到大家提出這麼多步好棋, 我當然在暗處也可以想因應對策 !
提供建議, 給你參考 !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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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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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氏" "有X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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