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試問,成交一件1億元的案子跟一件100萬的案子程序有不同嗎?還是1億元的就要跑100個流程,100萬的就只要讓雙方握個手連簽約都不用就過戶成交?憑什麼一樣的流程服務費是照比例抽?既然服務是一樣的,服務費理應是固定的,其他規費就單據實報實銷,這才是合理吧!房價上漲不只是環境跟投資客的因素,房仲業者的成本跟炒作絕對是更大的因素,如同之前網友講的,一個案子賣方收4%,在屋主都不賺錢的情況下,轉手3次第4任屋主就要漲12%才不會賠錢,這樣房價還有不飆漲的?
每次看到這種發言都很受不了,嫌收的多你就自己找買賣啊!人家當房仲是在工作,不是做義工,廣告不用錢嗎?水電不用錢嗎?打電話不用前嗎?交通不用錢嗎?不要什麼都在算!你知道150元一碗的牛肉麵成本才一半不到嗎?你知道必勝客600元的海鮮披薩成本才不到80元嗎?你要不要也叫政府立法管制啊!BingKang wrote:我現在自住的房子要賣...(恕刪)
賣方永遠想賣高買方永遠想買低一個貪差價一個貪便宜這就是人的本性之一……「貪」如果這件買賣有仲介居中這位仲介所要挑戰的是雙方的人性挑戰人性……很容易嗎?各位看倌,你們覺得呢?買賣雙方最後是否能夠成交,協議價格是否認同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買賣雙方自己手上,仲介並沒有架把刀子在脖子上,逼雙方簽字炒房價的罪魁禍首不是房仲,而是建商和屋主由於不動產絕大多數總價高和特殊性,無法像動產仲介商,例如:中古車行,那樣跟賣方買斷,成為自己的商品,再來找買方,賺中間的價差屋主都在要求實拿,不願意從自己口袋拿出服務費給仲介,要仲介自己去努力自己的服務費仲介滿足了賣方要求價格,但服務費用卻還要自己去努力,最終只好轉嫁到買方身上,這是什麼情形?答案是……一個被扭曲的買賣情形層層的買賣後,價格自然會一直滾上去……所以屋主沒責任嗎?沒有一位屋主願意不賺錢甚至虧錢賣只有車主物主願意賠錢賣這就是不動產和動產交易心態的極大差異
威塔 wrote:雖然我現在不是仲介雖...(恕刪) 大大您應該是二大直營的其中一間吧~我不否認仲介的辛苦,因為我也有好朋友是永慶的店長,仲介的辛酸也略知12~~然後仲介除了二大直營以外,更普遍存在的是所謂的高專,成交案件的傭金抽到50%以上,甚至更高的也有,一件2000萬的房子,若以買+賣6%計算,就120萬了,等於高專賣出一件房子可以賺到2000*12%*50%=60萬,多好賺吶,造成大家都想分食這塊大餅,所以仲介公司越來越多,服務品質落差也很大,也因為競爭,服務費開始亂砍,房價也越疊越高.我贊成政府應該設立服務費的上限,譬如說一間房20萬,或是40萬,也不要用總價乘於%,對於房價直直漲,我相信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