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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費一定要抽到這麼高嗎? 政府應該要立法規定買賣各1趴就好

詐騙集團的人也賺很多!!
怎不去賺呢??
有很多事情是講求天分及本性的!!!
說起謊來臉不紅氣不喘的人才有一點點機會!!!

愛設計 wrote:
仲介騙來騙去?!仲介...(恕刪)

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
是啊!所謂的一點小錯...(恕刪)


本日最中肯~
同意到不能再多了!!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隨意批評別人職業的人

要不要先報上你自己的職業

看看你的職業別人是否覺得你賺的很心安理得

嫌仲介費貴就自己賣

覺得很好撈,那就自己去撈撈看阿
一間房子賣一次抽3%就好
賣三次這間房子就可以說漲了快10%了(前提是屋主都不賺錢)
這只能算說是獨棟的!
如果是整個區域的就不止了...
看到網路賣家貼文售屋或路上屋主貼紅紙自售,仲介就打去騷擾或把紅紙撕掉要求簽約銷售,有沒有做這些事啊?不是全部,但是很多!所以你這個仲介沒做,其他仲介全都做了(一定有仲介說至少我沒有,誰知道?)。

vixaznet wrote:
看到網路賣家貼文售屋...(恕刪)


有如此惡劣之事???

看來此樓把很多"仲介帳號"釣出來了
還有,試問,成交一件1億元的案子跟一件100萬的案子程序有不同嗎?還是1億元的就要跑100個流程,100萬的就只要讓雙方握個手連簽約都不用就過戶成交?憑什麼一樣的流程服務費是照比例抽?既然服務是一樣的,服務費理應是固定的,其他規費就單據實報實銷,這才是合理吧!
房價上漲不只是環境跟投資客的因素,房仲業者的成本跟炒作絕對是更大的因素,如同之前網友講的,一個案子賣方收4%,在屋主都不賺錢的情況下,轉手3次第4任屋主就要漲12%才不會賠錢,這樣房價還有不飆漲的?
每次看到這種發言都很受不了,
嫌收的多你就自己找買賣啊!
人家當房仲是在工作,不是做義工,
廣告不用錢嗎?
水電不用錢嗎?
打電話不用前嗎?
交通不用錢嗎?

不要什麼都在算!
你知道150元一碗的牛肉麵成本才一半不到嗎?
你知道必勝客600元的海鮮披薩成本才不到80元嗎?
你要不要也叫政府立法管制啊!
BingKang wrote:
我現在自住的房子要賣...(恕刪)
賣方永遠想賣高
買方永遠想買低
一個貪差價
一個貪便宜
這就是人的本性之一……「貪」

如果這件買賣有仲介居中
這位仲介所要挑戰的是雙方的人性
挑戰人性……很容易嗎?
各位看倌,你們覺得呢?

買賣雙方最後是否能夠成交,協議價格是否認同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買賣雙方自己手上,仲介並沒有架把刀子在脖子上,逼雙方簽字

炒房價的罪魁禍首不是房仲,而是建商和屋主

由於不動產絕大多數總價高和特殊性,無法像動產仲介商,例如:中古車行,那樣跟賣方買斷,成為自己的商品,再來找買方,賺中間的價差

屋主都在要求實拿,不願意從自己口袋拿出服務費給仲介,要仲介自己去努力自己的服務費
仲介滿足了賣方要求價格,但服務費用卻還要自己去努力,最終只好轉嫁到買方身上,這是什麼情形?
答案是……一個被扭曲的買賣情形

層層的買賣後,價格自然會一直滾上去……
所以屋主沒責任嗎?

沒有一位屋主願意不賺錢甚至虧錢賣
只有車主物主願意賠錢賣

這就是不動產和動產交易心態的極大差異

威塔 wrote:
雖然我現在不是仲介雖...(恕刪)


大大您應該是二大直營的其中一間吧~
我不否認仲介的辛苦,因為我也有好朋友是永慶的店長,
仲介的辛酸也略知12~~

然後仲介除了二大直營以外,更普遍存在的是所謂的高專,
成交案件的傭金抽到50%以上,甚至更高的也有,
一件2000萬的房子,若以買+賣6%計算,就120萬了,
等於高專賣出一件房子可以賺到2000*12%*50%=60萬,
多好賺吶,造成大家都想分食這塊大餅,所以仲介公司越來越多,
服務品質落差也很大,也因為競爭,服務費開始亂砍,房價也越疊越高.

我贊成政府應該設立服務費的上限,譬如說一間房20萬,或是40萬,
也不要用總價乘於%,對於房價直直漲,我相信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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