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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貸款還清了,清償證明,該辦不該辦,是否要去塗銷,這個動作又是為何? 追加提問不論省錢否,是否建議塗銷?


爸爸很偉大 wrote:
我房屋貸款還清了,我打去給我的貸款專員,他說以後如果還要貸款用不必申請清償證明,所以沒必要塗銷,可以省錢(省多少?),因為是幾年前的事情了,現在突然想到要辦,懶得打給業務,省得他叫說別辦。。。請問各位,清償證明與塗銷是幹嘛用的。

塗銷就是把戶政事務所設定你這間房子的權利清除掉,以後你才可以自由買賣.
清償證明就是要給戶政事務所證明你已經把錢都還完了.
別怕麻煩 自己去辦一辦 比大家想的還簡單 根本不需要找代書 打個電話問清楚要帶什麼 跑一趟地政事務所就好了 不用30分就ok了
依照你的問題來回覆大約是這樣
1.申請清償證明(與取回借條)?
銀行清償證明內容是表示截至某一天在該銀行已無借款。
借款的借據其實銀行會銷毀,沒有取回是沒有影響的。

2.確定是否還有借款(具體名詞怎麼請業務操作,或自行操作何種渠道?)?
拿到清償證明後已經代表到證明上開立的那一天,你已經沒有借款了。
銀行內部是有行員使用的電腦表格,可以查出當天是否還有借款餘額。每個銀行名稱不同。但是因為是內部資料,所以銀行不提供給客戶也是正常的。

3.不塗銷,就不會產生代書費用是(例借用2000萬代書費用大約多少?)?
如是自己去地政塗銷沒有費用,費用產生是因為萬一要借款需要重新設定
地政設定有地政規費和代書代辦的費用
地政規費: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徵(借2000萬 銀行會用1.2倍做設定抵押 所以地政費 = 2000萬*1.2*千分之1)
代書費:3500~4500間,另外加幾百的書狀費

4.新房貸款,估計一半現金,一半新房底押,沒道理拿我還清的舊房去底押。是否有了清償證明,就不用設定舊房底押?(還不起大不了拿我買的新屋去拍賣)
銀行做抵押設定的文書上正常應該都有包含「過去現在未來」債務的字樣,所以借款人名下有幾間房屋在該銀行有抵押權時,如果萬一還不起,銀行應該銀行都有權做拍賣的。
其實就是借款人名下還有其他不動產,但是因為抵押的房屋拍賣後還不夠還的情形,銀行還是可以拍賣借款人其他沒有抵押的房屋等。

5.跟銀行借錢,還不出來,不能用單一物件去還銀行(新房質押)? (名下其它財產銀行都有權查封?)
是的,原則上是欠債還錢,萬一抵押的拍賣還不足,連薪水都有被扣薪的。


6.仔細看了下,好像意思是我提問的動作最好去操作完成。。至於專員有幫我省到錢,但個人認為沒多少錢,比方我要重新在跟銀行借2000萬而且條件也可以,最多省不到5萬台幣對吧?(如果我不計較這5萬是否該去操作好保我個人權益)? 請大大在給我確立一下謝謝。我回台灣也會打給我信任的可愛專員請她幫我操作一下。。。如果他洗我不必,我可跟他說,我不想省這筆錢。
就看自己決定了。

基本上不論設定塗銷都很簡單,都可以自己跑地政。但是就是地政規費無法省但是就是地政規費無法省

詳細看地政規費收費標準


原來我太帥 wrote:
清償證明就是要給戶政事務所證明你已經把錢都還完了....(恕刪)

一般銀行發給借款人是「清償證明」代表債務已經清償,如果是要去地政辦塗銷,銀行發的文書正式名稱應該是類似「抵押權塗銷證明書」之類的文件。
fortra7810 wrote:
我以在銀行從事放款經辦十多年的經驗分析給你聽...(恕刪)

借款人只要有催收呆帳,銀行都會查產扣薪,只要借款人名下有不動產,被假扣押機會都是很大的。
有無抵押權只是銀行受償順位罷了。有沒塗銷對借款人意義也不是很大。
清償證明一定要拿~
既然繳完房貸當然要拿清償證明!
你拿完清償證明就會一併做塗銷~
貸款一碼歸一碼~
銀行如果知道你還有貸款絕對不會給你高額度的貸款~
因為如果妳貸款額度超過你的薪資銀行根本不會貸款給你~
假設你有A房在貸款你又買B房~
銀行會去查你的資產~再決定你是否有能力還款~
像我有一個同事她買了兩間房子~原本她想兩間都可以帶到八成~
結果銀行第一間可以貸6成第二間只願意貸4成~
而且銀行除了房產質押外還要她提供其它擔保品設定質押才願意借款~

swabber wrote:
借款人只要有催收呆帳...(恕刪)


除了受償順位的差異
更重要的是脫產的問題
試問沒有設定抵押的情況下
債權銀行從最快速的本票裁定到向地政申請假扣押
沒1~2個月辦不下來
這段時間債務人早就脫產了

你說有差沒差?
1.應該確定自己短期內是否需要借款?
沒有,請塗銷,不要為貪小便宜,造成以 後困擾
2.板主提供的資料只是你跟行員的對話
實務要看謄本資料為主

爸爸很偉大 wrote:
我房屋貸款還清了,我...(恕刪)

以前在法拍屋有見過這種案例: 你可以參考一下.....
某甲因生意周轉!用房產向銀行借款150萬! 兩年後償清完畢!
貸款專員,他說以後如果還要貸款用不必申請清償證明,所以沒必要塗銷
某甲的親戚.某乙.因生意需錢周轉!向某甲借錢200萬.某甲沒錢.答應某乙以房產抵押向銀行借款200萬讓某乙周轉.某乙拿某甲房地產向銀行抵押時.發現房產貸款設定最高限額400萬!! 某乙就偷偷貸款到400萬....
最終...某乙跑路!房屋法拍....


當然不一定會發生在你身上.....沒事就是個故事!有事就是個案例!! 各取所須...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以前在法拍屋有見過這...(恕刪)

問題出在提供房子的人沒有看清楚保證的金額是400萬而非200萬就簽名,
而不是因為設定400萬銀行就可以借400萬。
甲是所有權人,沒甲簽名同意根本借不到錢,所以乙根本無法偷借到錢,大大言過其實!擔保物提供人沒簽名同意乙根本借不到錢!
swabber wrote:
問題出在提供房子的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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