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家履保合約長得雖然大同小異,但發生異常交易的處理流程細節也不完全一樣,請樓主先把履保合約(不是房地產買賣合約,是買/賣/履保公司三方合簽的履保合約)拿出來,把異常流程處理方式讀一遍。
原則上履保公司的保障金額以履保合約記載為準(不管你房地產買賣合約是多少成交價,反正就是以履保合約上記載的為準),然後就是你的權益是要嘛保住房,要嘛拿到錢,不過通常是以實務上較容易進行的那一方向為主(例如拿回房比較容易,就會拿回房,這也是履保公司所希望的,他們也不喜歡先賠錢再代位求償,反之,會拿到錢)。
PS: 我為了自售房屋,自己拿內政部合約範本來研究修改,還花了點時間研究履保,所以我的合約載明由國內銀行或上述2家知名建經公司承辧履保,其它一概不理。所以仲介知道我的房子仲介費收入是順路財,最後收我的賣方仲介費比證交稅率還便宜一些。
即使買方因為貸款不夠無法承購
是無法構成解約的
除非合約上載明,無法貸款到XXX萬或者成交價幾成,無條件解約
如果有這條你們就虧大了
如果沒有,你可以沒收他在履保的金額
當然也可以大發慈悲的無條件解約
畢竟那些都是辛苦錢
還是建議版大,大發慈悲的讓他們承擔成本
別完全扣住他們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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