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C20030205 wrote:
(3)如果台灣真的有這種"只合法擁有房屋,土地卻是別人的"事,那麼我非常好奇當時時空背景是什麼? 一個人要蓋房子住,旁邊有塊地不知道是誰家的,然後就不管,直接花大錢申請建照蓋下去,結果不知道誰的地的情況下,建照居然申請得下來,蓋完之後,再去申請房屋權狀,不知是誰的地,結果權狀居然也申請的下來? 難道有這種事???
我的意思是,蓋房子是大事,應該不會有人連地都搞不清楚,就隨便砸錢蓋了房子,所以應該有個來龍去脈的
這種情況(旁邊有塊地不知道是誰家的,然後就不管,直接花大錢申請建照蓋下去)1樓很常見..
如果是蓋的那個人.說不知道那是假的..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y11533 wrote:
推測:原始房東他有地...(恕刪)
有個疑問:
一塊土地雖有持分的共有人共同持有,能繳部分就不拆屋嗎?
那受損害的地主權益呢?
收租理應歸收租地主權益,拆屋還地歸拆屋還地。
若屋主無土地,應該會被判全拆或部分拆,
若判全拆,收租金的地主在拆屋同時會終止租金收益。
雖然很多地主不想用「拆屋還地」,但台北市政府推都更,很多地被建商買走了,
建商要提告,其他地主也同樣會受牽連,
而且,台北市太多租戶早期有「佔地為王」心態,
很不尊重地主,
以為地主繳地價稅給他們白住,
或以為地主在做善事讓他們佔著別人土地享受權益的。
建商那些x商(俗語:無奸不成商)若是大野狼,有些租戶也像個小野狼,
才會想到要吧?!
P.S 我也是個對“索賠”感到敏感的人。^^
shiming5858 wrote:
請問這該如處理呢?可以跟建商索賠嗎?
比較建議你找律師問問.
1.建議你先去地政事務所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民法772條)
依你家的條件應該是符合的,詳細申請資訊可以問地政事務所人員
2.申請不代表就能取得,即使審查過了,還要公告,地主一定會異議,
調解不成還是得訴訟.(至少你這動作地主會怕)
3.關於占有人的相關權利,可以找專家問問,你的房子未經你同意,或訴訟,地主於法是不能擅拆的.
(非法我就不知道了,有的建商會找當地穿黑衣服的大哥哥,幫忙去"協調")
4.合法建物所有權人一樣可以參與都更,不一定非得有土地.
5.建商(開發)處理土地被建物善意佔有的問題,給錢幫拆,幫復原的,比比皆是
這還是建商比較開心能迅速解決的方法之一.(訴訟三五年也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
占有係法律行為,善意占有所得利益,並非全然為不當得利.(參民952~955條)
6.01嘴砲多,不懂裝懂的占9成,另1成似懂非懂(包括我),
還是請你直接去(建成)地政問,地院也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7.敵不動,我不動,這世界善意占有人很屌的.
你要不甩他,他跪下來求你都可能,
(訴訟是他嚇唬人的最後手段,訴訟通常也是和解)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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