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6612 wrote:
如題
因為不換約沒有辦法交屋
與房客的租約還有10個月
房客主張賣房子沒有跟他告知
他不要換約
若要換約要拿7萬給他他才要換…
因為新屋主是買來要出租的
本來也只是繼續租給他所以也就沒特別去講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比較好處理 :(.(恕刪)
房客的租約是保障房客的使用權
賣房子是所有權變更 不干房客的事
房客不換約是OK的 他就用原合約繼續走
只要跟新屋主 把使用權 也就是租約狀況 交代清楚 或補載於買賣合約裡
房客若堅持照合約 對你付租金 租金這部分你就跟新屋主切清楚
若怕麻煩 就現在補個存證信 通知房客不再續租 也把保存聯移給新屋主
房客若想續租 他自然會跟新屋主 訂合約
只是房屋交屋點收 若房客不配合 這部分你跟新屋主要溝通一下 可否不點收 現況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