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svs wrote:非常同意4折牛的建議!仲介費一概$10W, 不論成交價...(恕刪) 這樣以後買賣房屋可能直接去7-11透過機器就可以做了反正統一定價,由誰來買賣不重要,商品價格問題由買賣雙方自行處理,仲介只負責幫兩方把流程走完並提供詳細資訊?責任變大利潤卻不是同比增加,以後房仲這行可能就會委託由四大超商代理了,或許也會是另類的台灣奇蹟
Adolf_Hitler wrote:竟然有房仲千萬年薪鄰近國家近年來積極轉型產業,相當成功,嚴重排擠台灣的經濟房仲對產業進步有貢獻嗎?有讓台灣提升嗎?為什麼能拿千萬年薪呢? 很多產業對台灣是有害的,還是能賺很多錢,而且完全合法。例如:在台灣銷售沒有營養價值的,含糖量又高的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