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NG wrote:這陣子透過仲介看了一間中古屋,價錢也談得差不多了,所以透過仲介付了一筆訂金出去 現在都手機幾乎都有錄音程式 請善用PS..就算是用"市話" 溝通 也請把手機錄音程式打開 貼在聽筒上
仲介的話 ,聽聽就好!!把訂金拿回來最實在..至於什麼求償,沒什麼必要,畢竟也沒有什麼損失!就當跟這房子無緣分....買個房子,還要打官司,不覺得很累嗎?沒必要陪仲介淌這渾水.......A-MING wrote:這陣子透過仲介看了一...(恕刪)
看了不少,不少人都認為是仲介造成的問題,錄仲介音幹嘛,樓主跟屋主才是當事雙方,屋主反悔,法官聽仲介的錄音或說法幹嘛,法官當然是要聽屋主的說法啊,難道能用仲介的說法定屋主的法律責任嗎?當然是不行啊奇怪,如果屋主反悔,沒有成交,仲介就沒有傭金,合理的判斷下,為什麼仲介會樂見屋主反悔?除非仲介找到出更高價,然後屋主為了貪價差,願意多付傭金給仲介,不然仲介為什麼要冒風險跟屋主一起搞樓主?假若是這樣,屋主要冒風險違約不賣樓主,那起因也是屋主貪更高價,為什麼是仲介,難道仲介能要求屋主賣更高價的,去違約嗎?當然不行啊,而且難道仲介要幫屋主賠違約金給樓主嗎?怎麼講都不合理,一堆人推仲介編謊是理由何在?然後,仲介告知樓主,說屋主家人反對,不然就要死在裡面,如果是仲介亂編,不怕樓主跟屋主對質嗎?就算最後要解約,樓主跟屋主也會碰到面,就會知道是不是真的是屋主家人反對,且家人要死在裡面的事是假的..那仲介能免掉任何責任嗎?用合理推斷,解約沒傭金,騙樓主,又會有相對法律責任,屋主單方面反悔,仲介幹嘛沒事做一堆事惹麻煩在身上..樓主發生的事情,當事的兩造,是樓主跟屋主,怎麼一堆人,就是硬要推事情責任給仲介,上法院,如果是屋主單方面反悔不賣,法官會說仲介要連帶賠償嗎?當然不會啊..又不是仲介叫屋主反悔的..所以為什麼樓主的情況,仲介會有責任或是是仲介亂編屋主反悔不賣?樓主的情況,根據合約是可以要求兩倍返還訂金,自己原本付的加上屋主賠的一倍,然後要發存證信函要求屋主履約,屋主都不履約時,樓主就可以單方面解約,即使後來屋主突然要賣,也要看樓主要不要買,樓主不買,也不能要求樓主買仲介店長說的話,應該不想淌這混水,有可能屋主連樓主訂金部份都不願意賠,又樓主硬要告的話,不止樓主要出庭,連仲介也需出庭,有上過法院的人,就會知道,這是一條漫長的路,不是幾天就可以解決的...且若真的上法院時,法官看雙方都是消費者,有可能會協調合解,若樓主訂金不是50萬100萬的話,金額較小的話,可能就說一個數字希望雙方合解..而屋主若連樓主的部份都不願意賠,仲介的部份當然也更不會賠了,所以仲介店長當然會希望最好樓主不告不買..但樓主是當事人,要不要告是樓主決定,不是仲介決定..gt1976 wrote:把訂金拿回來,然後讓...(恕刪)
簽了約付了定,一般簽約內容都會訂定何時需完成交屋手續(也就是完稅、過戶等相關流程)建議不坊等簽約所定的期間過了在做打算...不過這段期間..發存證信函是有必要的,證明你有3次的邀請(催促)賣方完成交易時間一過,即可叫仲介去要求賣方返還2倍的訂金,其中有一部份是要付給仲介的(請仔細看你的委託銷售合約)所以以仲介的角度來看..他一定想得到這筆錢,所以交給仲介去處理吧只要記得一件事,時間到先拿回當初付的訂金,要付給仲介的部份的請仲介拿到賠償的另一半再付
第一點,房仲拿了我的訂金,今天屋主違約需賠償兩倍價錢,這部分房仲能不能以代位求償的角色,直接拿回兩倍訂金? 而我不用出庭你轉定了.. 你有收到仲介給你的 轉定單嘛??? 就是上面有屋主簽名的那張有這張 才能確定 仲介沒在搞你 有簽 就是轉定了 這部分的證據你要先握在手上 先肯定仲介沒在搞你..第二點,今天屋主先反悔不賣並揚言在屋內自殺(光憑這點我就不敢買了)萬一之後屋主又再度反悔說要賣了! 那我不買,會不會變成違約的是我,訂金被沒收??對 你不買 就是你違約,所以轉訂單 要先在你手上 話都先不信 白紙黑字先要到手如果她不敢給你看轉定單 八成有問題...第三點,我要求直接拿回訂金,房仲又跟我說,我的訂金與合約是對方違約的證據,他要先了解清楚才給我你是斡旋轉定嘛? 如果是 你斡旋簽多久 等時間到 她沒辦法成交 自然就要還你了現在來假設:真的像他說的 屋主先簽名 轉定 然後後悔不賣那就是賣方違約了 那這樣賣方要加倍反還訂金另外 就仲介而言 他已經完成仲介任務了 會向賣方追討服務費所以對賣方來說 她反悔不賣 要付兩條錢她要自殺在裡面嚇你 如果你要息事寧人 拿回訂金就好 你就叫仲介找屋主出來白字黑字寫清楚 你拿回訂金就好 不用屋主加倍反還訂金 當作沒事而賣方跟仲介之間這條 他棉自己去喬 這是他棉的事情了要清楚寫在紙上 用講無用 要告就讓仲介去告 屬於他的利益部分他壓主你訂金 是為了他未來告了有人替他說話 你何必呢?? 先拿回你的訂金再說你先拿到轉定的那張簽名 保全證據再來是見到屋主 表達訂金歸還的立場 跟他說你不追究加倍反還的意思 他一定會肯的要追究也可以啦 要走法律不要相信店長說的啦 先把訂金拿回來再說..A-MING wrote:這陣子透過仲介看了一...(恕刪)
如果他現在確定不賣而你只是想拿回訂金也不想跟他們求償兩倍違約金又擔心拿回訂金後被反咬你違約那現在算是你心胸寬大不跟他計較你可以在拿回訂金的時候簽立切結書切結書上面明確記載事情原委買賣雙方為甲乙方~請仲介當公證方這樣你應該會比較有保障吧也可以向公所申請調解在調解委員會裏面簽結切結解委員會是個不錯的協調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