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例子一
買房時前屋主也是要求續住一個月
當時想說給前屋主方便
三房電梯大廈租金一個月僅收七千元
只因未在合約上寫明要實收七千元
最後被硬凹成以天計費
前屋主從簽約後住了兩個月多
只拿到五千多元的租金補貼
(房貸一個月的利息六千元)
自身例子二
買沙發時業務提報公司專案處理
不僅提供2%的特別優惠
剩餘尾款(超過10萬)亦可刷卡分期
與該業務簽約時未將可刷卡分期內容寫入
想說該公司網站上寫明滿10萬即可分期
最後該業務員不知何故離職
接手的主管不承認此項優惠
一度造成我跟內人現金調度上的困難
自身例子三
買地板時選定了兩個花色要進行施工
已先將貨款結清
在原訂施工前幾天突然打來說其中一個花色沒貨
要我改選其他顏色
我不爽直接打電話給總代理
假裝是客人喜歡該花色
詢問是否還有貨
留下原先簽約時的電話
沒多久原先分店的小姐就打來問我是否有打給總代理
然後告知我說會幫我從北部調貨
真的,人心不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