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不公不義,地下停車位我買的,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超級懶人包)


cazando wrote:
簡單的說原告就跟都更案中的釘子戶一樣

貪心不足

問題是法理不站在他們那裏,既然想貪就要有那個本事,現在玩法律玩不過對方,那就摸摸鼻子認了吧,別再利用鄉民的正義搞民粹了ok?


這件事跟都更案不同,
請不要簡單的類比成一樣,
都更案的情況人家不但有所有權更有使用權,
會鬧這麼大,是建商鑽法律上的漏洞,
不要把所有事情都看成是民粹...
先說明我不是在指責樓主,我只是在針對「懶人包」這種東西提出自己的意見。

我個人是不認同懶人包這種東西,
簡單地說懶人包也是人寫的,
摻雜攥寫者的主觀意見或是錯誤資訊或是誤導讀者思考都是可能發生的,
就以文林苑的一開始的懶人包來說,
除了已經被踢爆的部份,很明顯有太多主觀意見企圖誤導讀者,
整篇開頭就是感性述求,一看就知道非常可疑,
後面還用口號的方式呼籲,企圖煽動他人的意思非常明顯。

所以個人認為懶人包並不是懶人包,只是另一種個人意見陳述,
而且以被文林苑懶人包誤導的恐怖人數來看,
這已經是種恐怖的輿論武器了。

台灣人的理盲濫情也非常令人搖頭,以車位使用權這件事來看,
實在有太多人看了第一篇就開始狂罵,
最誇張的是很多人連法官也罵,真的讓人懷疑他們真的還有理性思考嗎?
車位的價值大約一百萬上下,根本不值得收買法官,
所以再次證明台灣人理盲濫情,民意輿論非常好操弄。
說出來會被鞭得很重,但我不得不說:

法院的判決書不等於真相.我跑過法院,那個是被有心人操弄的地方

真相只有100%受益者知道,

受害者知道一半(另一半是受益者背後搞鬼,只有天與受益者知道了)

法官0%知道,也不想知道.

還是那句話: 法院的判決書不等於真相.

非針對魔拉拉事件,但可通用一切判決
以下轉貼引用那棟樓"七樓"的文字
跟小弟的意見最接近,可以說是幾乎完全一樣
無關官民
另外,是否購買價金是否因為僅有所有權而無使用權而有相對便宜?
目前看起來的結果是........

wiseabni
2012-08-14 17:41 (7)
私人訊息 | 回覆文章 | 引言 | 收藏 | 回報
無關官民.

老實說依法...你們贏不了對方. 如果對方的確擁有永久使用權的契約單據.

反過來問,你們當初買這間房子含車位,有沒有因為這個因素所以價錢是比較便宜的? 我們不知道.

與情與理上,冤有頭債有主,你們該找的是仲介. 才是這個case的出口.

您可以詳讀一下判決書內容
相信應該不會再有這種想法
此案非全台第一件或唯一一件因集合式住宅公用持份所有權和使用權被分割造成後續購屋糾紛的案例
以後如果有別的相類似情況 (車位使用權被前屋主賣給他人 前屋主或仲介在賣屋同時有告之並且房屋買賣價金有折抵) 案子應該都會照這邏輯判的

以後如果看到社區大樓賣屋不含車位 但是自己持份中公設比又高得不合理
大概就要小心是不是碰到這情況了

david1598 wrote:
說出來會被鞭得很重,...(恕刪)
那麼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2962號民事判決之見解該怎麼看待?
這跟北市議員張先生是否支付對價有無差別關聯?
如果北市議員張先生係約定永久無償使用?或是如果約定以1塊錢買受永久使用權?
北市議員張先生如果把該買受永久使用權之債權再移轉予另一亦非共有人(或區分所有權人)之第三人時是否仍然須繼受債權物權化之效力拘束?
債權物權化上綱之界限何在?
很多人提到甚麼不公不義
但這件案件哪裡有甚麼不公不義的地方呢?
一堆含沙射影的情節
有辦法就直接說不符合你意願的法官跟相關人員
就是被收買的如何?

很多人都有參與訴訟過程的經驗
你的律師常常只會跟你說現在情勢對你很有利
我們很有機會贏
如果輸了 那就可能是XX的原因或者YY的原因
可能有背後勢力?可能法官不用功?
人也常常有這種習慣
上了法院常常只記得法官對你有利的那些問題
另外 跟人家取暖的時候也未必會把事實全貌說出
選擇性的陳述或者稍微隱瞞一點、修飾一點
這也十分常見

所以 碰到類似的案件
大家還是說話謹慎一點吧!
個人看完之後 覺得還是羅生門

以買房子時車位"永久使用權"被買走(事實就是車位別人用 自己還要繳土地稅...)

如此重大的事 會沒有記載在買賣契約內

而是用"口頭告知"

而台北市的車位 70萬就可以買斷??

主動降價?? 如果是少了車位 應該只是扣除車位坪數價格 何來降價可言

有沒有明確告知買方降價與車位沒有了的對價關係

只能說 ........看來沒那麼單純啊


turtle51 wrote:
個人看完之後 覺得還...(恕刪)


民國七十幾年時的七十萬台幣在台北市可以買到什麼?
有心的朋友或許可以去查一下,
搞清楚時空環境跟價值關係後再來開砲會好一點說。

如果那時候用七十萬去買了個車位,
只能說那絕對是個非常好的地段,
現在該車位的價值也絕對是水漲船高囉!
青杉磊落浪天涯,身如流雲氣如霞,醉臥鈴馬躍七海,笑舞白劍掃天下

turtle51 wrote:
個人看完之後 覺得還...(恕刪)


你真的有看樓主整理的文章嗎 ?

不是加工過的..是法院的判決書

裡面狠清楚寫到賣方有明確告知此事了...

扣除車位坪數的錢不叫降價那叫什麼? 如果現在買方多花錢買那7坪無法使用的車位
那仲介,賣方會被告到死才對

另外民國78年車位70萬在台北市你覺得很便宜?????????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