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父那年代捐地造路 說是功德 現今在都市如有人如此定會被說是xxxx 當年在家鄉的 外環道要經過一位中央民代他的 地 運用權勢使道路大幅轉灣 在01不是利害關係人說是捐地 如果今她是地主 定不是那麼坦然了 人有機會是不會放棄己之利益的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古有明訓
shown97 wrote:看那塊地又沒有當道路。那算既成道路雖然地主擺明就要錢但在那邊講地主怎樣的人,先等自己願意捐地再說吧自己做不到,有資格說別人怎樣以前捐地起碼還會受到鄉里間的敬重,現在只會被別人當作應該,鬼才要捐 說得好,我怎麼覺得可以跟之前的都更爭議來比較,王家的地是私人的地,影響其他參與住戶跟建商的利益,政府拆人家的房子就不公平不正義!這個case裡,地主的地也是私人的地,影響大樓的出入,這裡就要求政府要徵收或地主要開放給人家通行?這裡只討論心態問題,請問在兩個case裡持不同觀點的人,會不會有矛盾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