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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 你憑什麼跟我收6%

央行老大打房怎麼不順便打這些大部份沒有專業性可言的仲介
這句是重點
為什麼一堆人硬要把專業的也扯進來說不要一竿子安抓安抓的
不懂
賺房價差額也不是什麼高尚的實質產出

對社會有害無利 結果還在計較那6%

屋主投入了什麼? 買屋賣屋就賺千百萬 這樣又公平嗎

憑什麼跟你收6%? 屋主賺的既然也不是光明正大的錢 挖你個6%也是剛好而已

房仲再怎麼黑 也只是黑吃黑 最黑的呢.... 嘿嘿

kent4505 wrote:
蠻讚同版大觀點幾年前...(恕刪)


若仲介存在的價值,讓大家普遍認為專業度夠,那要收取高額的仲介費就十分應該,就如同房子蓋好要建築師、結構技師簽証一般

加上大部份的專業都是以件計酬

但現今的狀況是仲介素質普遍低落! 毫無專業可言,就連最基礎的營建工程知識都沒...

我認為就算成交了,也應該按照一件的方式去計取收費,而不是以房子固定的%數

時代不同,時空背景不同,物價水準不同,政府整天在打房,是該打打這6%的仲介費了!!

另外那些可憐的小老百姓,漲碗麵5元,漲個便當5元就要擔心個老半天

牛奶漲個10元20元,公平會就要罰他個幾千萬!!

那些屋主轉手個房子要漲個1~200萬,漲個1~2000仟萬,漲個1~2個億!!

難道就不要被抓去槍斃嗎!

再來仲介為了接案子,不管屋主的開價就是 (屋主底價+4%仲介費+隨仲介任意調整的開價)

造就這些群魔亂舞

若仲介利潤低了,從業的人少了,剩下的人素質提高了

這個房地產會少了很多七嘴八舌的人,房子也許不再亂漲! 物價通膨的狀況也許可以減緩一些....

所以我才會很想說,仲介~ 你到底憑什麼跟我收6%的仲介費!!


sunhm wrote:
疑! 這麼難賺? 你...(恕刪)


大大大您真是夠了,說到心坎裡了..!!!
J.Kai wrote:
前兩個月發生的事我看...(恕刪)

雖然樓主說了一整篇的廢話
但我可以告訴你標題的答案
仲介~ 你憑什麼跟我收6%=>因為不動產條例內有規範買方收2%賣方收4%
為什麼要規範
因為怕賺價差
為什麼怕賺價差
因為以前不動產買賣是黑道在經營的
她們憑鐵棍 開山刀 噴子 笆樂在收房子來轉賣
市價500萬用250萬收算有良心的黑道
沒良心的直接用50萬收

買房子後出問題
沒有賠償金
只有上門恐嚇要你再轉賣
收價比照上一段文字

仲价憑什麼收買方2%賣方4%
憑的就是合法的契約保証
憑的就是出了事可以把仲价告到死
憑的就是讓你可以在較合理的價位間買到房子卻不用擔心房子有問題卻不知道要告誰才能討公道

看業務員不爽就別跟他買
但這各制度卻是保障你我權利的
買方收2%賣方收4%就當作給用心願意服務的業務員的一種獎勵
畢竟你要吃飯
業務員也要吃飯

traveltw wrote:
賺房價差額也不是什麼...(恕刪)


不是喔,說穿了只是賣屋主的實拿價再疊上6%,全部都是買方在付擔!

大部份的成交都是屋主仲介兩得意!

march6047 wrote:
==========...(恕刪)


說的實在是讓小弟身感佩服
也道出了現在部分年輕人的競爭力問題

01目前難得一見的回文了

ragexyz wrote:
雖然樓主說了一整篇的...(恕刪)


因為不動產條例內有規範買方收2%賣方收4%

就是現今沒有專業的仲介,只會用上面這條來壓買方收取高額的仲介費

出了事就躲在改了N百遍的合約條文內

殊不知大部分會出事都是仲介的專業素養不夠...

一堆可憐的買方遇到沒專業的仲介,買了漏水屋,兇宅,仲介帶我看還沒跟我說....還他X的要付6%仲介費說謝謝

我真的很想說

馬政府! 該出來管一管了!!
房價高漲,房仲業者必須負一些責任,價錢亂標,
中古屋價錢直逼新成屋,都不用計算折舊
就是因為一堆人買房讓房仲業者輕鬆賺

台中--小長 wrote:
你知道這個行業,每天早上8點出門,晚上12點回家的一堆嗎?(恕刪)


我只知道
有能力的人一天不見得要工作16小時
沒能力的人一天工作24小時也是白搭
當別人向我伸出手時, 我總是低著頭猶豫該不該從口袋伸出手來, 終於下定決心,準備輕握對方的手時, 才發現對方早已轉過身去, 於是只能用無意義的笑容來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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