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車子有使用年限 房子也不例外日後政府若明訂房屋的使用年限只要一超過就列入危險住宅真不曉得還有多少人會買 想當釘子戶 想高價賣出 的我想日後真的要想想勒 搞不好都會求這要都更而建商低價談條件到時就得不償失了
全帶么 wrote:無聊我是建商以後不要都更了等你房子倒了再來求我蓋就好還要付錢讓我幫你蓋 ...(恕刪) 蓋房子是建商的專利?????????????????我自己是不能蓋嗎???????????????????
所以有人認為都更戶可以開價拿個三億、五億合理? 記住...建商付出多少就一定會加倍撈回來。也許你想說又不買那件案的房子沒差,但對整個房市的比價效應絕對是起漣漪的。A建商說一坪100萬,難道B建商會說我仍然一坪賣50萬就好??
看事情不要只看一面向很多拆遷戶被說服也好或被拐騙賤價賣給投資者那你怎麼不說未來都更法改到完美又要面面顧到也許不可能但是以目前這個都更法確實弊病一堆你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 卻沒看見自己心中的樑木簡單說如果無利可圖 他會買嗎 你會買嗎建商不是買來開養老院的 ok
哼哼!建商狐狸尾巴露出來了吧!虧本的生意誰會做?要不是這次這樣搞,建商不就憑白多賺2億多?呆呆的被建商牽鼻子走的人後悔了吧!虧大了吧!肯拿三億解決表示後面還有更大的利益值得花三億去排除障礙。拜託政府落實公平的鑒價審核機制吧!否則政府辦不到只好像這次一樣民間自己來了!
只要建商有錢賺,都更就不會消失,重點在建商想賺多少錢,賺太少,很抱歉都是釘子戶的錯,所以不都更了,很多人也都在等都更,房仲介紹房子,說不久後可能會都更,買下來當投資,都更後就賺了居民想說要都更,房子整修等等再說,還美化美容勒??所以說壓垮都更的最後一根稻草是錢,不要再說都更是要美化市容,都更是建商賺錢的一個工具,只不過這個工具的附帶作用是老房子消失,新房子建起來,不然修訂一個都更法規定建商扣除各項成本,只能獲得一定利率,看有多少個建商會碰
不是每件事都是官商勾結文林苑弊案就不是官商勾結市長是市民選出來的,它代表台北市民民意。所以文林苑弊案不是官商勾結,是民商勾結才是!台北市民要王家拆屋,王家當然要拆呀!拆王家才符合全體台北市民的利益呀!如果哪一天都更到市長父子的寓所、段董的豪宅,相信市長父子與段董也會欣然拆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