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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口頭授權

這一點也不簡單!這需要非常精密的法律計算!還需要對方不懂法律又不當一回事,否則只要對方回個簡訊否認曾經委託,整個計劃就破功了!

這一點也不簡單!這需要非常精密的法律計算!還需要對方不懂法律又不當一回事,否則只要對方回個簡訊否認曾經委託,整個計劃就破功了!




很多詐騙招式早就被討論到爛,政府呼籲到爛,但為何詐騙集團還是可以生存下去?
因為只要1000人中有1個人上當,詐騙集團就可以靠這個人活下去,

而板大說的這個狀況,屋主收到簡訊沒回應的,
我敢保證說絕對有50%以上,
和上面說的一千人中的一人=0.1%多太多了,

如果照你說的,那現在應該有一堆人在玩這把戲吧,
連我都想玩了,發1000封簡訊才多少錢,只要一人沒回應我就有幾十萬收入,
更何況1000封沒回應的大概有500封,那我不就有好幾億的收入了?

THE666 wrote:
很多詐騙招式早就被討...(恕刪)


你太認真了....
你們現在知道, 為什麼, 對這樣子的騷擾電話和簡訊, 郵件 都不要理它啦吧!

JoyInPacific wrote:
你們現在知道, 為什麼, 對這樣子的騷擾電話和簡訊, 郵件 都不要理它啦吧!

沒錯~反正房子又賣~不~掉!
我都直接反問仲介, 要降價, 還要給4%仲介費, 以我的地點和學區還會需要你來賣嗎?
這些仲介從30萬到三倍多, 還是不死心. 我還沒開始帶看, 他就急的要死.
奇怪吆!!!
現在是, 還在整理, 就急死太監!!!
是在怕沒貨了嗎???

THE666 wrote:
至於帶買方繞一圈就給你帶看報告,這是在做"辛苦度",
讓你覺得他很認真,然後就答應他簽委託。


你講的辛苦度很有意思,我會記住這招。

至於Jason K。我相信你是看過法律的,我也認同你說
的法律是沒那麼簡單。不過,也正是法律沒那麼簡單,
所以,你說的狀況也沒那麼容易發生。法律實務上,犯法
是不可怕的,可怕是後面罰則。就好像殺人是犯法的。
如果法律上沒規定殺人要判死刑或坐牢。那犯法又怎樣。
這也就是以前逃漏稅只要超過五年追述期就沒事了。所以,
以前只要能夠硬賴五年,就解脫了。
去年我遇到一件事
我的一個客戶
想賣一間房子
聊天之中告訴他
剛好我另一個客戶需要
於是他們就成交了
我只收到2盒月餅
而且還分同事吃光
後來竟然有仲介告他違約
本來只是客套話口頭說好而已
這樣的情形對仲介說的
大概有10幾個吧
沒想到其中一個會告他
害我新春就被法院傳為證人
對方也請了律師
是我另外一個案子碰到的對手委任律師
真是狹路相逢
不過後來對方告輸了
只是賣個房子搞到烏煙瘴氣
就很無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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