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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授:譴責國家的都更暴力


鐵牛CEO wrote:
立場問題誰都會有看你...(恕刪)


其實我講的立場問題不是這個,
拿偉大的李遠哲來看,明明就是錯的,他還是能講出一些話來,
也是杖著自己的學者身份吧,
很多教授都是有【特定】立場的。

不過,我對市政府搖擺不定是有點感冒的,
如果自己是對的,就應該要堅持,而不是看輿論壓力改變態度,
如果自己也不確定,就不要冒然執行,而不是做了之後才想到要補救,
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有擔當的政治人物。

ichirohiro wrote:
到底誰才是叫獸呢?...(恕刪)


叫獸才是叫獸

用暴力的方法拆房子是不對的...

換個立場,
用自以為民主的方式, 阻礙社會的發展, 也沒什麼好講的...

都市更新, 是城市發展到一個階段, 必然的一個階段,
新建大樓, 原則會比舊建築來的安全, 使用上較方便, 整體機能較健全, 都市美感也更賞心悅目...


為什麼堅持不參加都市更新?
如果, 條件不好, 那可以大聲說出來, 而且, 要反過來要求換建商...

今天, 什麼條件都不談,
好聽的是說, 你要保留你家的祖先留的地..
那, 為什麼不能在你這代, 換個更好的環境, 讓你後代也感恩你..

一個事, 可以雙贏的, 結果弄的, 兩敗俱傷...

這種謀財害命的政府
連居民最基本的居住權
一個可遮風避雨的家都可強取豪奪
真是沒救了..

選前說要蓋社會住宅
選後就說 沒錢不蓋了..
騙很大

那些財團立委
個個吃香喝辣
跟在臉書上發表不當言論的警察一樣
表面上是一套
檯面下只為自己利益著想
這些在01罵教授的人真不知死活
人家若是要跟你們玩
有的是時間可以上法院
教授要打卡上班嗎?
可以一次全包一次全告

你們若上班一直請假
老板臉色會好看嗎?

再者

都更修法
一定是要產官學的意見

沒有一個政府敢沒有學者的背書就行的
若要找御用學者也行

但現在事情鬧大了
政府反而會更小心

一般人在01嘴砲
政府會甩你嗎

但有份量的學者在都更修法會議中強烈反對
那就可以左右修法的內容

不合理的會被挑出來

講難聽一點的
那些學者是既得利益者嗎???

若不是
那就有參與修法的正當性~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都更其實就是 -房屋重建 -房屋重蓋 -社區重造

都更法立法 其實是要政府 慷全國人民之慨 以"容積率"這個原屬於全國人民的隱形資產

圖利老舊社區的住戶 讓他們可以在不出錢的情況下可以改建舊房

而且在改建期間有租屋津貼補助或安排

所以在此案之前

一般的舊屋的市民其實想的是

為何都更不到我家

(懂法的人可能問的是:為何容積率是送給他們)

但在此案呈現的是另一個相反的問題

我用善良面來講 王家的阿公阿嬤想保留"起家厝" 應該只是重情

所以對於這種可以讓社區重蓋後 擁有寬敞開放空間 綠地 地下停車位 社區管理 新的管線 汙水化糞處理等等 沒有興趣

我用我個人邪惡面來講 我是王家 我應該也會說 NO

以都更條件 我會換到重建後新大樓的五間房子和大概七個停車位(市價一億左右­) 這案子延宕三年, 剛好土地狂飆(市價一億多), 所以現在來看我是有虧到

我王家兩棟房子中間那棟都更戶(這也是要將我王家都更的原因之一­) 拆掉後依法 按設計常理 此畸零地(相對於整個建案)只能種種花草 加上新房依法退縮所保留的空綠地

我王家就是兩棟四周有花園的洋房 所以我一定說 NO

原則上此案已經打過官司了, 王家輸了 是不是要上去釋憲, 這才是教授該做的事

rogerkuo2001.tw wrote:
一般人在01嘴砲
政府會甩你嗎

但有份量的學者在都更修法會議中強烈反對
那就可以左右修法的內容




很多人不認同教授,認為他們不食人間煙火,但是他們的言論足以影響政策。我們這些鄉民在零壹蓋一百層樓都不如他們關鍵一句話。所以有他們背書只有好處,不需要反彈唱衰。

rogerkuo2001.tw wrote:
這些在01罵教授的人...(恕刪)


說得好

至少這16位教授敢出來說話,要求人民最基本的保障。

就本事件而言,不論你站在「王家」、「市府」或「建商」的立場,
但是對於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權與財產權的保障,這是一個做為「民主國家」最基本該做的,
也是我們身為國民應該享有最基本的權利!

除非我們政府的「民主」與「人權」是喊假的!

rogerkuo2001.tw wrote:
這些在01罵教授的人真不知死活
人家若是要跟你們玩
有的是時間可以上法院
教授要打卡上班嗎?
可以一次全包一次全告

你們若上班一直請假
老板臉色會好看嗎?
...(恕刪)


你太小看01的人,01的人就不能是老闆?? 就不能像教授一般不用打卡??

打不打卡能代表什麼??

你也太看得起教授,太神話教授了.... 還一次全包一次全告....乾脆她們來判決好了....

在台灣教授只是虛名....在台灣最怕老百姓鬧....


老百姓一鬧什麼法都有機會討論....

wei5712 wrote:
你太小看01的人,0...(恕刪)


樓上說的好~~~王家就是一例 lol

民粹大於法律~~~~北市府有依據都更法強制拆除的"義務"~~ 拆除的時間點 也是法律規定的最後期限~~

北市府若真是建商打手 那根本不用等這麼久 一年半前就可以動手了~~~

若北市府 不執行強制拆除~~~那就是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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