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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更後原住戶沒有拿到太多好處啊?

huron wrote:
台北市明明有錢人很多...(恕刪)


啊...這是錯的,沒錢的人也很多。

所以才會想到用都更來幫助沒錢的人去更新,
但法律就像刀一樣,端看你怎麼用,
最後還是變成有錢人之間的玩具。

乘風飛 wrote:
2012-03-31 16:24 by 乘風飛
看大家吵來吵去這幾天,

為什麼都更後原住戶沒有拿到太多好處啊?


改建新大樓的所有建築費用要好幾個億吧, 兩年半到三年改建期間住戶每個月的租屋補償費用應該也要幾千萬吧, 還有搬遷費等等, 這可不是一般的小金額, 協調都更要花好幾年也是要人事成本, 還要先拿錢出來, 如果建商還不能賺錢, 誰要去協調都更?
糖果緞帶 wrote:
不含王家那一塊的話依...(恕刪)


我個人的算法好像跟這個大大不太一樣,

高雄某個有1600坪中庭的大樓, 建商買地加蓋樓一坪平均賣10萬還有賺,
當然房價漲了現在不是這個價了, 不過這個價錢是建商曾經不賠本願意賣的(現在好像也才賣11萬一坪).

土地成本一直是建商拿來提高房屋售價的主要理由,

都更案的土地成本是零, 多的是土地清除費用及原住戶搬遷費用(就假設拆房子跟搬遷費用跟在高雄買土地的費用一樣).

文林苑更新後面積4113.03坪, 建築成本拿一坪10萬來算就是4.1億多,

但建商在更新後拿到2363.58坪, 依照上報的本來估算一坪打算賣47萬多來算, 稅前淨利是7億多,

加上38個車位一個200萬來算, 又多獲利了7600萬, 投報率190%.

如果照現在一坪喊到65萬來說, 銷售是15.3億多+7600萬=16億多, 投報率290%.

我不認為應該讓建商無利可圖, 但如果原住戶分到更多的利益, 都更可以推動得更順利,

建商也不會為了暴利, 鋌而走險, 不擇手段.


乘風飛 wrote:
本案更新後面積4113.03坪,車位93部
地主實際分配坪數1749.45坪、車位45個
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
(恕刪)


1749.45坪

繳管理費繳到死
一坪算80塊

1749.45*80=139956

那在除幾戶

你願意繳嗎????
再來公用電公用水(電梯很耗電..

嗯...
王家人會願意都更嗎??
同學, 您真的了解到底拿到什好處!?

1. 首先你不用出錢房子可以換新的

2. 你拿到的坪數一定會比本來的大(我家這邊是談1:2~1:3)

請問這叫沒拿到太多好處!?

OK 請搞自建, 好處自己全拿吧

原住戶好處越多 = 建商好處越少

除非是原住戶自行發起原地改建

乘風飛 wrote:
看大家吵來吵去這幾天...(恕刪)


王家是透天
那照理說要有店面
不知道王家有分到店面嗎?

raymond0322 wrote:
同學, 您真的了解到...(恕刪)


不要拿1:2或3出來說....
真的
同學
你真的懂嗎...
我不想筆戰
但是...
新大樓
受限於法規
公舍比會占掉很多

如果1:1你家可能會變很小喔....
而且
現在大樓都是用鋼骨結構
牆壁變厚
室內可用空間變小

土地持份也跟著變小(以前幾樓的公寓~變幾十樓...共同居住的人變多了..

俗諺說:千金難買好鄰居
乘風飛 wrote:
看大家吵來吵去這幾天...(恕刪)


包裝了一推東西來隱藏真正的目的

說穿了就是"貪",不只是建商...
之前有聽說
一般換屋是1.3倍
也就是20坪可以換到26坪
結果公設30%
所是蓋好室內剩下18.2坪
如果建商都蓋50坪的,你就還要再買多的24坪
是不是這樣?好慘喔!!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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