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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過程即使都是政府、法律和建商的錯,王家這樣強硬也不見得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RCL wrote:
真是個和稀泥的傢伙
就算今天在所有方之中是我讓步妥協能夠最容易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錯不在我,不該是我讓步妥協,憑甚麼就要我讓步妥協?
建商還沒搞定土地拆遷問題就敢開賣,導致最後無法達成建商對36戶的交屋承諾
當時拍胸脯的是建商 簽合約的是建商 收他們錢不退錢的是建商 被騙的36戶應該去殺建商才對
憑什麼找上王家 王家跟他們什麼關係?

某人失業 舉目無親 貧困無依
解決這個問題方法不少
比如說可以要求這人自立自強,教育他,輔導他就業
比如說可以花時間幫他打聽看看有沒有公司願意雇他
比如說可以扮紅娘慢慢找是不是有有錢姑娘願意嫁給他
比如說可以從政府慢慢改善福利制度
但是上面幾種都曠日費時,成功率小,沒一樣容易吧?

不如把隔壁住大別墅那位綁來,逼他分出幾千萬現金給這位窮人,這樣最快,一勞永逸

像你這種人 這種頭腦 這種邏輯 大概拍拍腦袋就會往大別墅富翁身上打算了
反正事到如今不論問題根源在哪裏,由他來讓步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嘛


你關於王家的看法~就算跟我的不同~但是你對於你的觀點也表達得很清楚~

王家的事情明明就是一個很實際的一個事情,可以直接論述你個人關點,為何一定要舉@#$%&%的例子,還有你另發表的另外一篇用女兒祭神來舉例@#$%@&^%$&^

可否拜託你不要再舉例了~
你舉例對於你的整篇論述並沒有加分

貓咪最可愛 wrote:
你關於王家的看法~就...(恕刪)

給你看看,這就是賤傷的做法

血淚都更系列

賤傷滾出去

王家強硬我絕對支持

為甚麼是王家退讓才會有好結果?

為何不是建商退讓才有好結果?

賺錢是建商在賺
損失是36戶居民
王家根本是無端被颱風掃到

那要王家退讓?保住其他36戶?

這樣有道理嗎?

大家生氣的是公權力居然淪為財團的打手
欺負小市民
就連有家產的都逃不過
更別說以後我們這些花20年貸款買房子的人

公聽會給你搞在上班日
三不五時給你開一下
不去當你同意
去了老闆炒你魷魚!
誰能抗衡??

講好聽都依法行事

但就是擺明要吃你
就吃了你
小市民連基本人權都沒有!

財團說了算!

Iria2 wrote:
給你看看,這就是賤傷的做法

血淚都更系列

賤傷滾出去


我從來沒認為建商/政府/都更法是良善的,

但是以上三者不良善~也不代表王家就一定是良善的,值得同情的

為何網路上言論只有非黑即白,不同情王家就代表認同建商/政府/都更法?



貓咪最可愛 wrote:
我從來沒認為建商/政...(恕刪)


我也可以跟大家說,我從一開始就認為這一切都是利益問題,
所以不論那36戶或是賤傷或是王家都是利益擺不平下的產物
所以我一開始就假定王家是要拿那2億的
(廢話,我自己住透天,我不知道人家要"都"我時我怎麼想?)
但是就算王家要求2億有錯嗎?我認為合理
畢竟賤傷絕對可以從中賺到更多,只是賤傷用其他方法來把"成本"壓低,"獲利"提高
而這其他方法就是運用都更惡法來搞

不懂都更惡法嗎?請點我研究各中奧妙

我從沒支持過王家,我反的是都更惡法,我相信大家也都是反惡法的
王家帶出來的問題是都更以來的是是非非,已經有許多人被犧牲掉了
其中不乏香港、南韓的例子,當然台北縣市還有幾處早先都更也是斑斑血淚
看完才知道這一切竟然是如此的荒腔走板

其實都更這件事裡面,所有改建戶實質上是受損的,只是損多損少
實質上能夠得到真正利潤的只有賤傷
如果大家詳細讀完上面的文章就知道,整個都更惡法完全偏向賤傷
在都更過程中賤傷可以透過n種手段讓你被賣還幫人數鈔票,不想被賣還是得數
而這鈔票也不會多,絕對比你原先資產來的少或是剛剛好
然後都更出來的產品幾乎都是讓有錢人買去,慢慢的當地的人文也變了
感覺也變了,變得通通都是豪宅大樓,只住有錢人,這樣就是所謂的都更成功嗎?

法都是人定的,惡法既然被大家唾棄,就應該趕快修法,阻止後面的悲劇繼續上演
至於都更這件事,我認為要遏阻那些所謂"自辦都更",因為那根本是賤傷都更啊~~~誰是真的"自辦"的?
而且賤傷都更只會都更高價區塊,還有很多需要都更的限於地段價錢不夠也不會有人辦都更
(高價區一坪換一坪賤傷爽死,低價區賤傷連去都不想去弄,因為不賺錢,更別說一坪換一坪了)
都更由公家來辦,大家來監督,大家來找碴,所有過程要攤在陽光下
不要像現在這樣,通通被賤傷整碗拿去,球員兼裁判,黑箱作業
連個定型化契約都沒有簽(政府沒規定)就跑流程,用盡坑檬拐騙手段,這像話嗎?

我的目標很明確,頭犯是都更惡法,從犯是賤傷 北市府是打下手的
現在不跳出來讓大家知道都更惡法可怕,以後倒楣的是後面要都更的芸芸大眾
(住公寓的別笑,妳也會是都更惡法下會被犧牲的對象,不是只有表面上透天倒楣而已)
咦,你的高論不就是說"反正事到如今就是要解決問題,就算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反正現在情況下由王家來讓步是解決問題的最快方法,所以王家就應該讓步"嗎?

這種邏輯論述跟我舉的例:不論什麼問題,不論對錯在哪,抓一個無辜的人來快速解決問題就好,反正只要由他來讓步是目前解決問題的最快方法,所以他就應該倒楣... 有什麼差別嗎? 這不是你的心態嗎?

舉例只是因為長篇大論怕你看不懂,畢竟大家思考問題的邏輯與能力都不盡相同。

gacker wrote:
程序違失惡例一開則後...(恕刪)


大家都想少繳點稅~

但納稅是"義務"好嗎? 國民的義務~就跟當兵一樣

義務是不用投票決定~

不納稅 國家如何運作 ~ 不當兵 誰保衛國家?

一碼歸一碼啦~ 不能這樣討論事情吧~XD

至於政府~我們當然要勇敢對抗與監督~

但要合法~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
所謂建商重蓋二棟透天給王家,
那是96年的事,並不是今時今刻的提案,
而且當初樂揚提的是:合建,不是都更.

其實到現在,王家人在電視上講話,
還是"合建","都更"傻傻分不清楚.

這案子的關鍵是:樂揚建設一開始看上的,就是王家沒用完的合法容積率,
可以合法蓋6樓的王家透天,
他們只蓋了二層.....那4層的容積就是肥肉
(對建商來說....就算一坪換一坪,他們仍可賺150坪---150坪X60萬=9000萬

所以明明知道王家前二年才剛裝修完,
樂揚的段姓老板上門談合作時,
才會巧妙提議,
把你們的2樓新屋拆掉,我再蓋2樓透天給你們,(真會算啊...)

至於王家,會如此輕敵的原因是,
之前就常有人來談合建,像文心建設X姓老板也上門談過合建,(但文心經拒絕,就沒動作了)

誰知樂揚會如此"計劃"呢?

而且上門的都是談合建,你會意識"都更公聽會"與你何關呢????

沒想到....就是都更要人命.

最後我想提的是,
就算王家提2億,其實仍是客氣合理的價格,

因為以王家49坪土地,合法容積可蓋到300坪,
300坪X60萬=1億8
這還沒計算,王家少了一樓店面的損失.....,
2億會過份嗎?其實是老實人的提法.

而現在王家分了約150坪(5戶近30坪)....
合法容積300坪透天,換來150坪的大樓

真的是無語問蒼天~~~~~







經由大大這樣的計算

原來才發覺

光王家這塊地

就有如此肥吱吱的油脂

難怪建商耍盡手段要拿到
版主
請把你的財產送一半給我
啥!
不行!
你的態度也末免太強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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