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 wrote:
真是個和稀泥的傢伙
就算今天在所有方之中是我讓步妥協能夠最容易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錯不在我,不該是我讓步妥協,憑甚麼就要我讓步妥協?
建商還沒搞定土地拆遷問題就敢開賣,導致最後無法達成建商對36戶的交屋承諾
當時拍胸脯的是建商 簽合約的是建商 收他們錢不退錢的是建商 被騙的36戶應該去殺建商才對
憑什麼找上王家 王家跟他們什麼關係?
某人失業 舉目無親 貧困無依
解決這個問題方法不少
比如說可以要求這人自立自強,教育他,輔導他就業
比如說可以花時間幫他打聽看看有沒有公司願意雇他
比如說可以扮紅娘慢慢找是不是有有錢姑娘願意嫁給他
比如說可以從政府慢慢改善福利制度
但是上面幾種都曠日費時,成功率小,沒一樣容易吧?
不如把隔壁住大別墅那位綁來,逼他分出幾千萬現金給這位窮人,這樣最快,一勞永逸
像你這種人 這種頭腦 這種邏輯 大概拍拍腦袋就會往大別墅富翁身上打算了
反正事到如今不論問題根源在哪裏,由他來讓步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嘛
你關於王家的看法~就算跟我的不同~但是你對於你的觀點也表達得很清楚~
王家的事情明明就是一個很實際的一個事情,可以直接論述你個人關點,為何一定要舉@#$%&%的例子,還有你另發表的另外一篇用女兒祭神來舉例@#$%@&^%$&^
可否拜託你不要再舉例了~


你舉例對於你的整篇論述並沒有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