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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如何在這種情況下幫忙王家人??

糖果緞帶 wrote:
我沒說建築線問題啊

而且google地圖上王家門外的確也不是馬路啊

請問你是否砲錯對象了呢?



沒砲錯!

誰說建築物門口, 一定要靠馬路
王家跟馬路有何關係

建築線是建築線,馬路是馬路
建築物跟建築線有關,跟馬路無關

肯定你不是學土木建築的
重慶南路很多書局有賣建築技術規則和建築法規的書,去買幾本看看吧
豬年...豬頭啊... wrote:
沒砲錯!誰說建築物門...(恕刪)


你明明就砲錯了好嗎?

原文:
原本的兩棟透天 都靠近馬路(也就是店面)

我回:
王家不是靠馬路

你需要去google一下嗎?

還有
王家建築線的問題
是因為高架捷運 其他地方又正好不是王家土地 當然跟馬路沒問題


你書看的不夠仔細唷

建築法自制法規第二條
建築基地面臨道路或廣場者,得申請指示(定)建築線。但建築基地鄰接高速公路交流道、快速道路、高架道路、橋梁等及其引道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公告後,得不予指定建築線,以維護公共交通安全。
Kilehuan wrote:
小弟住在南部,也有家...(恕刪)

捐錢給他家??

----------------------
我猜"王家"的旁邊應該也是一堆"王家"(親戚??)

(他家2戶中間還夾了一戶同意都更的.我猜也是堂兄弟吧)


畢竟居住6代了...
大地->分成中地->分成小地

堂兄弟一堆都贊成了~
何必呢??
說實話
前後街那邊房屋都很老舊.巷弄狹窄..是蠻符合"都更"
---------------------
以前我讀書時
那裡是鐵路邊(北淡線)的不值錢平房
現在翻身了

跟市民大道一樣...噱翻了
本來還蠻同情的
後來想想
他家不缺錢(別處還有房吧)
應該是逮到機會
獅子開口嗎?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糖果緞帶 wrote:
你明明就砲錯了好嗎?...(恕刪)

糖果緞帶 wrote:
還有
王家建築線的問題
是因為高架捷運 其他地方又正好不是王家土地 當然跟馬路沒問題

你書看的不夠仔細唷

建築法自制法規第二條
建築基地面臨道路或廣場者,得申請指示(定)建築線。但建築基地鄰接高速公路交流道、快速道路、高架道路、橋梁等及其引道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公告後,得不予指定建築線,以維護公共交通安全。


王家跟這條法規何干?
你要不要去現場看看,確認一下引用的法條
順便去爬爬別棟樓的文章,不要一直引用錯誤法規引導別人
還是要把你說的轉貼過去,給別人砲火洗禮一下?
豬年...豬頭啊... wrote:
王家跟這條法規何干?...(恕刪)


明明就有很大的關係啊

王家唯一有機會有建築線的地方 正好是捷運淡水線....

該段捷運線為高架段無法做為建築線

其他地方的私設道路地權又正好不是王家的

要不然王家何需提出同意簽切結書
呆灣人.你們的短視要到何時才會覺醒???????難怪被人欺壓到死.活該.

一堆人說那是他家的事.我沒房.我沒錢.人家還能分5間房.5個停車位.一群不知道吃啥長大的所謂高學歷教育出來的人士.

今天是要一個是非跟這個法是不是有缺失.不會造成人民財產是不是會一夕之間.被有心人用巧取豪奪..而正視這個法的正當性.

一堆人只知酸葡萄.跟一付事不關己無所謂的心態.

呆灣人.今天不好好處理.那天就是你的時候再來說冤~~~~~~
真是一群被奴役成性的呆灣人.
自己可憐還不自知.那天被人賣了還跟對方說:謝謝大恩大德.真是鄉愚的呆灣人.

這法是不是好的法.剛好能檢視而不去改正過來.呵呵....
難怪你永遠被人看不起....呆...灣...人.你說不該你死.誰死?自身權益都不知捍衛.還傻傻跟人一起看熱鬧.難怪人家說呆灣人最不團結.最容易獅弄.一盤散沙.最好坑.

還在風涼話家常~~~~可悲.真是教育失敗是鬼島.






豬年...豬頭啊... wrote:
去爬文搞清楚, 已經...(恕刪)


地籍圖明明就有網路資訊系統, 大家都可以去查
明明就有建築線的問題, 怎麼沒有?

kelly590 wrote:
呆灣人.你們的短視要到何時才會覺醒???????難怪被人欺壓到死.活該.

一堆人說那是他家的事.我沒房.我沒錢.人家還能分5間房.5個停車位.一群不知道吃啥長大的所謂高學歷教育出來的人士.

今天是要一個是非跟這個法是不是有缺失.不會造成人民財產是不是會一夕之間.被有心人用巧取豪奪..而正視這個法的正當性.

一堆人只知酸葡萄.跟一付事不關己無所謂的心態.

呆灣人.今天不好好處理.那天就是你的時候再來說冤~~~~~~
真是一群被奴役成性的呆灣人.
自己可憐還不自知.那天被人賣了還說謝謝大恩大德.真是鄉愚的呆灣人.

這法是不是好的法.剛好能檢視而不去改正過來.呵呵....
難怪你永遠被人看不起....呆...灣...人.你說不該你死.誰死?

還在風涼話家常~~~~可悲....(恕刪)

政治咖
您可以離開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政治咖您可以離開了~...(恕刪)


呵呵.政治咖?2個爛黨誰理啊.是叫你們自己不重視自己.難怪被人賣.
指望政府?2個大黨?算了吧.

呆灣人.哈哈哈.

台灣的水準.可見一斑.哈哈哈.

讚啦.這就是台灣啦.

kelly590 wrote:
呆灣人.你們的短視要...(恕刪)


看完整個士林的都更案的新聞,也去了解一下都更的過程
都更要先劃定都更範圍,送件只要1/10住戶同意就可以送,這是第一步。

政府審核通過後,都更戶就可以開始進行權利變換的協商,所謂權利變換就是一坪地可以換幾坪建坪跟車位,或拿回多少現金等等,同意的人就簽同意書,不同意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書面聲明"(寄給建商跟市府吧),文林苑的王家就是少了這個動作,只是口頭跟建商說不要是沒用的,要書面聲明。

書面聲明要講清楚不要更新的理由,譬如建商給的太少(要1塊給5毛)或是不願意參與而且不影響都更範圍(像王家位在角落是可以被排除的)等等,市府收到後會來會勘,看看你講的是不是合理,因為都更在法律上是具有強制性的,不能你說不要就不要,不要的理由要合理,譬如你的房子市價1000萬,你獅子大開口要1億,那就不合理,或是你的房子在都更範圍中心,排除你的話,其他人就不用玩了,這樣也不合理。

所以不是說你不要就不要,除了要書面聲明,還要有合理被排除的理由,其實就文林苑這個案子來看,王家是可以被排除的,只不過錯過時機,等到8成同意都更案成立,其他不同意的2成就會被強制參與,但不會損及權利,該分配給你的還是你的。

都更的強制性我認為是合理的,是為了要排除"惡意"釘子戶,不過文林苑這個案子,我是覺得市府跟建商是站在同一戰線的,建商當然是利益考量,少了那一塊建地就缺了一角,整個規劃設計要重來,原本已簽同意書的住戶不是又要再協商一次?而且一棟嶄新的大樓旁塞了2棟老舊透天,也會影響房子的賣相,價格就不好。

而站在市府的角度,都更的的目的不是讓老屋變新屋,而是為了美化市容,增加公共設施,提升生活品質,所以更新的面積越大越好,區塊越完整越好,所以都更的條件才會有區塊跟面積兩種,完整區塊的話面積不用符合最小面積也可以都更,所以就這個角度來看,市府應該是傾向把王家納入的,所以即便王家當初有提出書面聲明,市府來會勘也不見得就會同意你被排除。

任何法皆會有其遺缺之處,王家三年來有太多機會在此次都更排除提出反對
但置之不理,以至於錯失反對聲明,雖然王家也事後聲明他們也沒提同意
但其實是一直等到法院判決一面倒敗訴,才開始訴諸媒體訴諸聲援團體,其實是浪費社會資源
現在訴諸媒體的,跟聲援團體講的,如果在一開始協調時就反對到底,
今日也就沒有所謂的文林苑事件。


所以雖然同情王家的處境,而王家也不是釘子戶,不過都市的更新就是這樣,也是都市計畫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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