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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請教01上的房屋資深逹人,小弟誤信房仲 >,<


lily3682 wrote:
房屋仲介打的那些廣告...(恕刪)


這件事麻煩的是仲介已告知

所以視同買方已確實了解屋況,而打算以現況交屋

所以在法上,就我微薄的法律常識認為,他們是站的住腳的

至於口頭上說的

你放心,到了法院時,為了自已的利益

什麼話都說的出來

你舉証舉不出來仲介真的有騙你,要怎麼贏我也想不出來


stephen02 wrote:
這件事麻煩的...(恕刪)

當初有驗氯離子含量,驗出氯離子含量數值0.587kg/m3 0.531kg/m3 0.301kg/m3 平均0.473kg/m3
房仲用海砂屋的標準分為新舊兩套標準。也就是現行建築物氯離子含量為每立方公尺 0.3 公斤以下的標準是適用於民國 87 年以後完工的建築物;而在此之前完工的建築物,只要其氯離子含量在每立方公尺 0.6 公斤以下就不是海砂屋的說法而混淆小弟的認知,因而簽下了名字

房屋仲介上面的說法是正確的嗎?真的有新舊兩套標準嗎?房屋仲介告知的是正確的事實嗎?
lily3682 wrote:
當初有驗氯離子含量,...(恕刪)

現在的問題不是他說的是否屬實
而是
他有告知而汝有簽字
表示汝認同且沒疑問
屆時上法院
房仲如果黑心可以說
這間檢驗結果買方接受現在片面毀約
甚至說
根本沒說過這種話
這些話是買方虛構的
而汝沒法舉證
只要舉證不出就輸了
所以官司有難度

最後就是那間房仲被少數民眾罵而已
最多就是苦主跟苦主的親友不光臨
但是不代表沒這事情汝等會光顧
因此黑心房仲應該是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了
錢照拿房子照賣別人的死活照樣不管

tesrhua wrote:
請教01上的資深逹人...(恕刪)


要求仲介請結構技師簽證......

如有安全疑慮就還有些許機會 雖然渺茫 總還是個方法。

感謝lily3682大大 
雖然生氣 但還是要解決
仲介新舊兩套標準的說法,根本不對,
依據目前建築法規,建築物氯離子含量只要超過每立方公尺 0.3 公斤的標準就是海砂屋,
並無新舊建築物標準不同的問題。

感謝vivi8000大大
我相信有好的仲介 但我好像在自欺欺人哦

感謝stephen02大大
是阿!這根本是一面倒的局但還是要盡人事看看,努力就有機會吧

恩...剛好路過

--------------------------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

我對法律不懂,不過感覺跟條文中的一些要件很像耶!

樓主請您檢視一下買賣的資料裡面有沒有一張屋況紀錄表,如果都勾選沒有問題,可把這張表當做證據,以後如果不幸上法院,至少可以主張是賣方與仲介的疏忽,而要求解除買賣合約

當然,現在您可以與賣家好好協商,畢竟因為這次海砂檢驗,可能導致賣家以後都不能將房子脫手,這也許是導致仲介現在硬是要完成交易的原因

建議你可以尋求縣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多問幾個律師存證信函的寫法與注意事項,再不行就只能玉石俱焚,找水果日報來了, Good luck!


大品牌房仲最怕事情鬧大

你乾脆去找水果報


j783162003 wrote: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現在就是意圖這點根本無法判定
再者
那個房仲說的話屆時無法證明
無法證明就很難認定他用詐術了
請問您是在台北市買的房子嗎?
我剛剛看了您的文章,順便去網路上要了解一下海砂屋的知識,
找到了這篇
奇摩知識+(買到海砂屋超過五年七個月怎麼辦)

裡面的回覆有一段提到"國家標準是83年才訂的,83年以前建築物未有國家標準。(台北市政府83年以前容許值是0.6kg/m3,超過需加測耐震)"

我在想,會不會是這一段造成認知的不同?
當然我也沒有細看法條,只是剛好看到,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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