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支持鼓勵!


vicjou wrote:
所以你擔心的根本是怕...(恕刪)


大大您好,感謝您的意見!
小弟簽約之前已經有說明無法帶看的事項了!
如買方不認同,那幹嘛要下握權金呢?
他下了握權金又有另外的承購條件,難道我就一定要同意?
我不太懂為什麼我不同意就是不合法?
如果買方下握權後就是一定要買,那為甚麼要註明簽約前要看房以及拍照呢?
反正不管怎樣都要買了,註明那些又有甚麼意思呢?
簽訂後要怎樣看那就是他的事了阿!
如果不同意,那就不要下握權金不是就好了!
下了握權金不就代表同意我開出的條件嗎?
說的好像是我在耍仲介的樣子,從頭到尾我只是按照合約〝拒絕買方提出的承購條件〞,就是這樣!
我也這樣跟他們加盟總部的黃經理,他叫我直接去跟法官說!
目前仲介方是假裝買方沒有提出承購條件,因為存證信函裡一個字都沒有提到買方有另外的承購條件!



disappearstar wrote:
我看不懂
買賣房屋只...(恕刪)


大大您好,學生宿舍為什麼不用考慮到安全措施的問題呢?
內政部營建署規定,供10人以上短期居住的屬於H類,每四年要申報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請問大大是如何得知學生宿舍不用為安全措施負責?
因小弟的資訊來源都是依據法律的明文規定,不懂仲介說不用負責之類的說詞!

vicjou wrote:
所以你擔心的根本是怕...(恕刪)


那房仲為甚麼不能幫我爭取一份安全公平的交易呢?
陳小春2525 wrote:
學生宿舍為什麼不用考慮到安全措施的問題呢?
內政部營建署規定,供10人以上短期居住的屬於H類,每四年要申報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請問大大是如何得知學生宿舍不用為安全措施負責?
因小弟的資訊來源都是依據法律的明文規定,不懂仲介說不用負責之類的說詞!


既然是這樣

買方也是會擔心安全措施的問題

他要求看室內也是很正常、很合理啊




還是你擔心因為安全措施有問題? 想避重就輕? 或撇除責任?

否則,為什麼不讓買方看室內?

聯絡房客看室內有這麼難嗎?

以後賣掉了,你也是要聯絡房客做換租約的手續,不也是要聯絡房客?



PS.我只是做個假設,或許法官也會這樣問!



陳小春2525 wrote:
那房仲為甚麼不能幫我...(恕刪)


實在看的一肚子火 !!

感覺樓主有在刻意隱瞞某些不可曝光之事,看個房有這麼難嗎?

介紹女人嫁給你當老婆,只給你看相片不給看本人,你願意取嗎??
disappearstar wrote:
我看不懂
買賣房屋只...(恕刪)


大大您好,小弟再補充一些,我不懂為什麼您會說我不點交之類的事項!
我並沒有說不點交阿!
我只是不同意買方另外的承購條件並且說明我的考慮事項,仲介應該去協調至雙方買賣條件都滿意吧?
仲介之前說無法重新協調,那我主張不賣了,這樣難道不合理?
更何況要求書上的條件我不同意了,談後續之類的簽訂以及點交啟不是多餘的!
買賣應該是雙方條件都同意後再來談後續簽約點交之事項吧!
難不成銷售契約書上的付款步驟以及交付事項都只是參考用的?
那個房仲的店長之前有發簡訊跟我說,問我的合約精神在哪裡?
我不懂為什麼我依要求書上第三條拒絕買方的承購條件竟然是違約的?
到底是那邊違約呢?
要求書上第三條明明就寫得很清楚,賣方要同意買方的承購條件,買賣才會成立阿!


badman5408 wrote:
實在看的一肚子火 !...(恕刪)


竟然買方不看房不買,那為什麼買方要下握權金呢?
要看房也要等有空房才行阿!
房客沒同意前,不能讓人看房!
你一肚子火,我也一肚子火阿!
竟然買方有疑慮,為甚麼不確認清楚前就下握權金,搞的我現在被仲介發存證信函也一肚子火阿!
買方沒看房就下握權金,承購條件事項我有疑慮這樣就是不對嗎?
買方不讓步不撤銷附加條件,仲介對買方沒辦法,然後就發存證信函說要告我違約,這樣對嗎?

justin2362 wrote:
既然是這樣

買方也...(恕刪)


如果買方擔心安全措施之類的問題,那就不要買不是好了嗎?
竟然擔心又為什麼要下握權金呢?
買方應該是同意我於屋況調查書上的說明才下握權金的吧!
若還有疑慮又為什麼要下握權金?
竟然房仲認為我協調房客看房不難,為什麼我要求修改一下買方承購條件卻很難呢?
房仲之前跟我說無法重新跟買方談!
竟然無法跟買方談,那我就一定要同意買方的"合理"條件?
難不成我就要被房仲給牽著走?
房子現在到底是仲介的還是我的阿?
買方應該是要同意我於銷售委託書上的條件後才下握權金吧!
下握權金後的另外條件應該是要雙方同意後,買賣才能成立吧?
合理不合理應該是雙方的認知問題吧,我認為台北市的合理的房價應該是現在的6折,
而且社會上普遍的認為台北市的房價應該是現在的6折,那賣方就一定要6折賣給我??


badman5408 wrote:
實在看的一肚子火 !...(恕刪)


大大您好,買方只看照片不會買,那為什麼又要下握權金?
我並沒有說看房前就是要下握權金阿!
現在的問題是出在買方下了握權金,然後有另外的承購條件!
我不同意為什麼就是我的錯呢?
房仲認為我協調看房不難,那我也認為竟然買方下了20萬握權金,修改一下承購條件應該也不難吧!
但房仲說無法辦到,我是否也可以感覺房仲跟買方之間是否有在刻意隱瞞某些不可曝光之事?
disappearstar wrote:
我看不懂
買賣房屋只...(恕刪)


大大您好,您認為我拒絕的原因是價格開不夠高!
實際上我已經跟他們簽約底價了,照片上買方出的價格就是底價!
我只是不同意賣方另加的承購條件!
房仲既然認為我不同意的原因是價格開的不夠高,那怎麼不去要求買方撤銷附加的條件就好了呢?
撤銷了附加條件後我能有甚麼辦法說不賣嗎?
買方就已經下了20萬的握權金鐵定要買了,剩下的這個條件房仲說買方堅持不讓步,房仲對買方沒辦法就發存證信函說我違約!
這合理嗎?
房仲不努力去協調反而有時間發存證信函說我違約,我就不能合理的懷疑這家房仲到底有甚麼問題嗎?
您說人家房仲找好了客人、價錢也談好了其他所有條件都完成了,我不賣是我違約!
試問一下對方另外開出的承購條件我不同意,這樣算是所有條件都完成了??
我只是要求撤銷掉這個附加條件,買賣成立後握權金轉為訂金的一部分,我還有甚麼理由拒絕讓買方看房呢?
我的要求這樣會過份嗎?買方就下了20萬握權金鐵定要買了,仲介有辦法要買方拿錢下握權,但卻沒辦法跟買方溝通協調,這不是很奇怪嗎?
況且買方既然不信任但又要下20萬握權非買不可,這樣不會很矛盾嗎?
屋況說明書都有做好了也簽名了,我不懂買方到底在考慮些甚麼,對於買方另外的承購條件我真的看不懂,也不想要有那些另外的承購條件!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