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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為什麼沒政黨提"空屋稅"的政策呢?近20%的空屋率都沒看見?

learnman wrote:
你敢說20年間台灣不會有天災人禍核爆了...

還買啥房子???

滿腦子就是房子

房蟲真是無藥救........


你敢說20年間台灣一定會有天災人禍核爆了...

還活著幹嘛?

滿腦子就是唱衰

窮酸真的無藥救.....

你要喇低賽一定有人比你會喇
你還是講點正常點的不要讓人電你
你有引經據典表示你有做功課
那你就更應該明白你現在講的東西早就有人講過
市場會不會修正?一定會!!
什麼時候?
就是全部照你們說的做的時候
高利率高課稅
請問你一下
你現在期盼的你現在心目中的正義
輪到你買房子的時候
就可以因為你要買就改成低利率低稅賦?
不要再瞎扯了

跟你意見相反就是房蟲?
你未免也太小心眼
就是有仲介跟投機客在這裡~哀
不會給任何正確的資訊只會跟無殼的吵

Clalala wrote:
你敢說20年間台灣一...(恕刪)


還在談買房....
提"空屋稅"這種落伍的政策,要提就提"空屋配給無房屋的人"不是更快.
立委跟議員不會立這種爛法來砸自己的腳!而且政治獻金有很多來至這些地方有錢人,有錢人錢多再來就是房地產多!
要對付空屋稅還不簡單,
拿來出租不就好了,
租給自己人,一坪一個月10元,
這就躲過空屋稅啦,
這個自己人還不用去住,
沒有人有規定你去租房子時,人一定要住在裡面吧。


而且要空屋稅問題也很多,政府怎麼判斷房子有沒有人住?
空屋的定義在哪?

就像上面的。我出租,但租屋人不去住,算不算空屋?
我一個月去住一次,算不算空屋?
我拿來當倉庫,算不算空屋?
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一切向錢看齊,有居住正義可言嗎?那只不過是政客的口號而已!
目前的居住正義是:不開放陸資進房地產,自己人民自己住。
10年後的居住正義是:只要有錢都可以買房地產,管他誰買誰住。
20年後的居住正義是:空屋率都50%了,為什麼沒政黨提「吸引外資」的政策呢?


xyhaha wrote:
如題,20%的空屋率...(恕刪)

提空屋稅? 搞錯焦點了,只會被人家認為你排富。
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朝市價方向調整就夠了。
當然各地方政府要不要做又是一回事了。
其實說是「空屋稅」並不正確
實際的方法應會更為細緻
包含下列各項之總和

1.自用住宅之採計,不以棟為單位
以每人居住面積為單位。

2.故須訂定每人最高適用自用住宅面積
方法舉例如下
都市計畫內區域:30 平方公尺/人
都市計劃外區域:45 平方公尺/人
農 舍 :50 平方公尺/人
簡單的說,就是偏離市中心區越遠,空間越大

3.非自用住宅的稅率,亦須區分房屋座落地點,同時配合總持有面積數採累進稅率

都計內:1~30平方公尺內每年1.5% , 31~100平方公尺內每年2.5% , 101~300平方公尺內每年5.0%
都計外:1~30平方公尺內每年1.0% , 31~100平方公尺內每年2.0% , 101~300平方公尺內每年3.5%
農舍 :1~30平方公尺內每年2.0% , 31~100平方公尺內每年3.0% , 101~300平方公尺內每年6.0%
(非自用農舍是很奇怪的事)

4.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之訂定先以戶為單位
每戶第一棟登記戶籍之房屋無論大小,皆能以自用住宅登記
但是第二棟,就必須以人為基準
也就是說,若一個家庭有四個人,只有一棟房子
位在都市計劃外區域
那麼,可適用自用住宅之面積量則為45*4=180平方公尺(約為六十坪)
大約是郊區一棟三樓半透天的坪數
那麼,只要這一戶人家的房子坪數約略等於這個坪數,就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房屋稅較低,且第一棟本來就能以自用住宅課稅)

若是這四口之家,擁有兩棟房子,都是180平方公尺
但是一棟在都市計畫外,一棟在都市計畫內
那麼,可能就只能有一棟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為什麼說可能呢?
因為有可能這個家庭其中一位住市區,另外三位住郊區
則市區房子就只有30平方公尺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50平方公尺適用非自用住宅稅率)
郊區房子也僅有135平方公尺適用自用住宅稅率(45平方公尺適用非自用住宅稅率)

5.屋主的房子若是出租,且租金收入誠實納稅,則該房屋之出租坪數可以自用住宅納稅

6.家庭人口居住地以戶籍登記為主即可,不需常態查察水電消耗,但偶而抽查應為合理

大家看看是否有需增減之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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