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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子,很難再出現法拍屋了!


kelly590 wrote:
如果沒付頭期款(最少1.2百萬以上不是嗎?)那是不是有一小筆錢.不用擔心房租.夠付還能活用.(就不會有失業時房東會讓你住免錢的嗎?的問題了)

完全看不懂你這一段到底有說什麼?沒買房沒付頭期款,你怎麼知道會有一小筆錢?我知道的現況,「一般」的中產有房階級,的確是已經先有了一小筆錢,然後付了頭期款,並每個月繳房貸,但當這筆錢一旦付了頭期款之後,通常都所剩無幾;大部份的租屋族因為基本財力不夠 (也就是這一小筆錢都沒有),所以沒辦法買房子,因此大部份不論是有屋族或租屋族,以手頭上的「現金」來說,兩者都相去不遠,貸500萬來說,現在的利息2% 來算,利息大約一萬出頭,小家庭租個兩、三房的公寓,也是差不多這個價錢。此棟樓是在說,如果你「非自願性失業」後,政府若讓有屋族進入寬限期,只繳利息,跟單純租屋,花費是差不多的,但如果房子被法拍了,你還是得找房子住吧?還是你以為每個人都有爸可以靠?還是你以為租房子是只要一個月幾百塊或一、兩千塊就可以打發的?還是你以為找個公園躺椅就可以過完整個冬天?還是您真的天真的以為,不買房子就一定會有一小筆錢?若房子被法拍,你就是要租房子,當法拍後還不夠還,你就是還要再還不足的部份,這樣子的話,你會選擇繼續持有這間房子,只繳利息就好,還是要繳房租?我想這個問題應該不難選擇吧…這個時候,就會如本標題,很難再出現法拍屋了!這個時候,有可能對銀行不利,因為它沒辦法立即轉現,但是,當此寬限期的利息都繳不出來的時候,難道銀行也收不走嗎?我不相信會有這麼蠢的立法…若寬限期的利息都繳不出來,你也別奢望他租得起房子…
感覺虎大似乎對這篇射後不理... 不敢回了~
慘...射後不理...我還好期待的說....

maxtk wrote:
感覺虎大似乎對這篇射...(恕刪)

HaHaSue wrote:
其實我對虎大沒啥意見...(恕刪)


四年就要大選一次, 鐵定只能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啦~ 改變產業結構這種大工程會有陣痛期, 哪個政黨會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畫大餅+端牛肉+拼命補貼 才能騙到選票哪~!

charleskcl wrote:
大部份的租屋族因為基本財力不夠 (也就是這一小筆錢都沒有),所以沒辦法買房子,因此大部份不論是有屋族或租屋族,以手頭上的「現金」來說,兩者都相去不遠,貸500萬來說,現在的利息2% 來算,利息大約一萬出頭,小家庭租個兩、三房的公寓,也是差不多這個價錢。


這樣的說法不太對,
一般的租屋族不見得都是手頭上沒現金,有不少人是因為房價太高不願追高所以以租代買。

如果以相同立足點來說,
同樣有三百萬現金的人,
A選擇拿來當做買房頭期款,B選擇存在銀行,
兩人同時失業,你覺得哪一個人可以撐比較久?



HaHaSue wrote:
虎大我之前看過一本書...(恕刪)


不用猜了,銀行公會今天已經正式宣佈了:
銀行公會也提出可申請展延、延長房貸時間不得超過30年、限自用住宅房貸、一家一戶為限、客戶過去繳息正常、本金餘額以600萬元為限、房貸戶繳完30年房貸後的年齡必須低於75歲、當初申請債務協商或已申請10月底非自願失業寬限還款案者不得重複申請、若房貸有保證人,需先經保人同意等九大要件,只要符合九大要件的民眾,通通可以申請貸款展延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7&f_SUB_ID=4065&f_ART_ID=252878

也就是說,最長可以只繳利息30年!

對銀行來說,她們只在乎能不能符合金管會的規定:有逾期放款,必須要去追討,但有持續"賺"到利息錢,能否收回本金,根本不會很在乎的!

因為銀行的錢,大部分都是存款戶的,銀行的股東只出一點點錢而已

掌握經營權的大股東,股權甚至只有各位數字

你想,在這種情況下,有哪個銀行經營者會"真的"擔心收不回本金?

真的會擔心收不回本金,只有私人借款的金主才會擔心吧?

以永豐金控為例

大股東永豐餘與董事長個人總共才持股5%就可以控制資本額700多億的永豐金控
http://jsjustweb.jihsun.com.tw/z/zc/zck/zck_2890.asp.htm

大股東永豐餘與董事長個人總共才持股5%就可以決定9,751 億元存款的"去向",同時也已經放款
7,327 億元
http://www.banksinopac.com.tw/bsp/investor/IR_Pupdate.asp

對大股東永豐餘與董事長個人來說,只需幾年的時間,靠著替股東"獲利"(主要是賺到放款的利息錢),並分得"盈餘"分紅,早就賺回當初投入的本金了,現在繼續賺的錢都是淨賺的!!

萬一放出去的放款收不回來,導致銀行出現巨額虧損,甚至銀行快要週轉不靈倒閉時,大股東會有什麼損失? 別忘了,他早就將當初投資的錢賺回來了!!

大股東只會覺得可惜,本來每年可以再賺很多錢,弄垮之後就沒得撈了...

這就是為什麼金管會必須嚴格監控銀行的原因

主要是銀行經營者都是在這種高度不對秤的情況下掌握經營權的!

金管會頂多去管制銀行的逾放比

什麼情況下會產生逾期放款?主要是借款人超過一段時間後沒有持續償還利息與本金

因此,"非自願失業 可只繳利息"的政策實施後,由於只需繳交相對很少的利息錢,銀行的逾放比將不容易飆升上來!!!

對銀行經營者來說,她們"搞垮"銀行的時間也可以被延遲了

總之,現在這個經濟狀況與金融狀況,政府很容易強迫銀行採取一些很詭異的作法,嚴重衝擊股東權益

難怪黎智英在7月拋售30萬玉山金的持股

yunyunhome wrote:
你想,在這種情況下,有哪個銀行經營者會"真的"擔心收不回本金?

真的會擔心收不回本金,只有私人借款的金主才會擔心吧?
...(恕刪)


下次銀行來催你繳房貸

你也可以這樣跟他說!!


看他聽不聽得懂

會不會把你的房子拿去法拍
yunyunhome wrote:
不用猜了,銀行公會今...(恕刪)



我還蠻高興的

等著以後看看這個政策會被怎樣"落實",以及後續對銀行承作房貸會有怎樣的影響吧!

不過本金展延沒到三十年吧



銀行公會推紓困措施 申請緩繳本金最高600萬 可展延半年到二年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因應部分產業受歐債危機衝擊,銀行公會決定推出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符合一年內失業等條件者,可以申請將房貸本金展延半年到二年,申請緩繳的房貸本金金額,最高是600萬元。

銀行業者說,昨日會議獲共識後,將提到22日召開的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金管會同意後,預計年底前就可推出。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HaHaSue wrote:
我還蠻高興的等著以後...(恕刪)


銀拍屋又將重現江湖了嗎 ?


關鍵是在房價啊 ~



白毛小狐 wrote:
我看到一般來說,房貸...(恕刪)


貸五百萬 利率 3% 月付息 12,500
我看到一般來說,房貸利息比租金還要低這句話就聞到房仲灌迷湯的味道
很多被洗腦的人都會認為「為何我要幫房東繳房貸」
但你只還利息不還本金嗎?
加上本金就不只這些錢了吧?
yunyunhome wrote:
許多人不敢買房,除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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