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
像某種房客我大概不敢租給他,
準時交租當恩惠,
年年弄丟一套鑰匙,
繳租出去都想藉由修東西撈回來,
這種態度,還是留給其它房東去享受吧。...(恕刪)
就是有這種人
滿腦子只想著賺錢 自己的錢都吐不出去
也不想想房子是誰的資產
門壞了 熱水器壞了 冷氣壞了 誰該修?
如果都房客自己修 那搬走的時候可以要求一起帶走嗎?
二年對大大小小修繕都不聞不問還推給房仲
遇到這種惡房東就快閃吧
追不回的錢就當花錢消災
yun087236524 wrote:
我不懂耶,我現在也是...(恕刪)
你不懂,我給上一下 法律常識
民法 第 429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第 430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東西幾年會壞,我可以預想的到嗎??
我去年用沒壞,我怎麼知道今年會壞掉
它舊了就是會壞掉呀,它那個是全是中古家電
門是鐵門,舊了就是會生鏽,那不就像在傳定時炸彈一樣??
最後一個拿到的倒楣???
你說你租的是空屋所以比較便宜??可見你是要租長期的
我是為了工作,又不是要在這長住,短住我當然是以方便為主呀
何況我也付比較高的租金了
你說你自已買家具?那門你也自已買來裝上去的嗎?? 門鎖也是嗎??
熱水器也是?? 我修了二次,第一次是住進去一個星期就壞了
第二次我連電話都懶得打了,二次都是自已修
這二年 他連一次來維修都沒有,連來看過房子的狀況都沒有
我也沒有想要追討那些錢了,因為他不想負責這些
我也不想跟他租了,我只想提早解約,把我的押金拿回來,這樣子難道不行嗎?
我真的不懂你要幫房東護航到什麼時候,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才會有這樣子的爛房東
房客一點保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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