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iLai wrote:
說真的部分點交其實還是比不點交要好得多(畢竟是屋主自用,真要排除也不是太大的問題)
真的建議你查清楚再發言會不會好一點,否則一直傳遞錯誤訊息會不會不恰當?
甲標(位於3樓)目前有租戶,每坪租金約為1,316元,租金投報率(2.4%)略低於區域水準;乙、丙兩標(位於8樓)目前為空屋狀態,拍定後可點交;而丁標(位於10樓)目前則為三勝製帽總部,債權人佔有使用狀態。
本次流標背後可能因為其中三標只有部分點交,且四標具連動性,依照順序拍出足以清償價額時,其餘幾標縱使達到拍賣底價仍不予拍定,因此本次法拍最大抗性為部分點交且拍賣不確定性高,造成小戶投資客卻步。
至於你說部分點交,查了一下,如果是:
同樣一間透天二樓房子,住著債務人一家子,但夫妻已離婚很久,前夫仍繼續同住,每月支付兩萬塊,當做房租及孩子撫養費。拍賣時會形成「前夫不點交,其餘強制遷出」,也叫「現住人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這種情形,最不利得標人,會造成點交爭議與糾紛
也是幫你google的,參考看看
我個人是不碰法拍屋的,因為我認為那種房屋住了之後會不利屋主(所以才被法拍)
96-桃山、喀拉業山
97-玉山主峰
98-石門山、合歡主峰、奇萊南峰、南華山
99-伊澤山、大霸尖山、小霸尖山、加利山
100-合歡東、北、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