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絕對多數 是一個事實但版主所認知的是顏色的多數卻忘記了 利益的多數個人認為立法委員 是屬於間接民主每個立委的投票結果都應該公開 展現給他的選民知道選民才可以清楚的了解當初選出來的是不是 按照他的政策 或 民意 實施基於我所說的狀況 當 黨 政策 要推廣根本就不太可能發現跑票的問題~~就算跑票了 也容易制裁(如果不擔心選票的話)但對於這一件事情我的認知就是~~騙選票的行為雖然財團的票很重要 但董事長也是只有一票而已 (雖然可以給很多錢)為了要獲得比較多的選票 還是需要做做樣子 短時間內騙 一下本來就支持的民眾選上了 如果沒做好 民眾也不能怎樣甚至 還可以說 我是說 下一任結束後 希望達到。支持的民眾 自然也會乖乖的相信~~笑話tony my wrote:剛看到的新聞 開頭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