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i4fu6 wrote:
用成空屋,就得全家先搬出去租房子
目前應該是不會這樣做,因為我希望租房子的日子少一天是一天
我們家東西是收納得還可以,不會感覺到凌亂
所以我想粉刷一下應該就OK了
若真想賣屋, 應該以如何賣個好價錢為目標, 而非節省那一點點的租金與簡易裝修費, 因此建議你先找一間一年期的租約, 才不致於影響日常生活作息, 省小錢導致房子賣相不佳而被砍價, 隨便砍個5%都夠你們租兩年屋含搬遷費
另外是關於搬遷事宜, 若懶的自己在那裡處理, 不妨連打包都一併請搬家公司處理, 只需要將基本貴重物品與重要文件收好, 速度很快, 當天中午開始打包到半夜, 隔日一早開始搬, 下午三點以前就結束, 建議打包當天, 訂間飯店住一晚, 鑰匙直接交給搬家公司去打包, 隔天早上到新住所處理搬入事宜, 剩下的就是新住所整理事宜, 至於貴重品與重要文件可以在打包日前就拿至新住所, 因此並不太需要為了搬遷之事而有所限制

其實也是有些人為了房屋大改修而如此做, 只是他們找的租期會稍微短一些, 大致是三到六個月, 先遷出, 讓設計師與工班好做事, 而自身家庭的生活作息也不至於有太大干擾, 或許房子重新處理過後, 你們又不想賣了

還有一點, 租約建議打個兩年, 內容要留意違約條款, 要設定為房東不可違約, 但房客違約可以一個月租金做為違約金, 這方便讓你們有比較長的時間在尋屋這件事上, 一年很快, 被時間追著跑是沒意義的, 別被這些小事而干擾了買賣屋這等大金額進出的正事, 若兩年內購入新住所, 租約上也頂多就是一個月違約金, 這對於購屋總金額而言並不算甚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