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iniloveu wrote:不知板大能否告知一下?怎麼會有不經法拍程序就可由債權銀行拿出來拍賣?我的認知的銀拍應該是1.原屋主付不出貸款2.債權銀行向法院聲請拍賣3.三拍不掉銀行承受取得所有權4.銀行拍賣...(恕刪) >>>實務上是這樣沒錯 , 但不見得要三拍只要銀行債權 > 拍賣底價就可以申請承受所以版主說 , 此屋沒有經過法拍程序是直接銀行向屋主購買(如果房價> 銀行債權 , 屋主會自己賣 , 銀行也不會介入 )個人也覺得怪怪的
escudolin wrote:>>&g...(恕刪) e大:就我所知道的情況報告如下:(1) 原始屋主是向聯邦銀行申請房貸的,抵押品就是這間房子。(2) 原始屋主是在1997年以前(詳細年份我記不得了)在預售屋時期就買的房子。據說當初一坪12萬。我買的時候 (2006年)一坪不到8萬。所以房價是跌了。(3) 銀行承接這棟房子的細節,我實在是不知道。2006年的買房子時候,銀行跟仲介告訴我說是銀行要處理不良資產。我只知道這些了。我猜是房貸大於當時的房屋市值,所以屋主乾脆放給它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