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 當房東就最怕碰到樓主這樣的人說不租就不租 很多事先看自己需要再去租屋 不是租了再說不需要或怎樣又怎樣.....好了 說重點反正你已經給了一個月押金 另外的就不要理他他再打來 你就跟他說 你不想給要拿的話 歡迎去告 告贏再拿另一個月押金你順便提醒房東 如果要告你你也會去國稅局檢舉他逃漏稅相信房東就會算了 反正都拿到一個月押金了
1.檢舉逃漏稅?如何檢舉.如何證明.就算將自己的租賃契約與繳款證明拿給國稅局.那也是下個年度的所得.房東下個年度乖乖去繳.哪來的逃漏稅.其次舉證之前他曾經租給別人嗎?前任房客要來作證嗎?要拿繳款證明供你使用嗎?.唬唬對方可以.別太當真對方因此會擔心害怕.2.就不要理他?.契約雙方各執.就算要解除.也需要一定條件成就.也須雙方完成解除契約.不然.不管你住與不住.該契約仍在繼續當中.房租仍然要給.訴訟將會是租金的還返而不是押金的退還.也沒有所謂房東要賺錢所以就會害怕.就會擔心訴訟.3.green19851014 大說的是正解.但.綠大也說明.契約為雙方合意.要解除.也需房東同意.那契約以一年為期.若沒有其他解除或終止條件成就.當房東不同意你解除契約.那.契約仍存.租賃關係依舊存在.他狠一點照收租金即可.也就沒有所謂賠償其他損失的問題.也就沒有所謂扣除損失後退還的問題.那剩餘月份的租金只要在他不同意解除契約之下.是可以經由訴訟要回.你租了當然就要給租金.至於房子你住與不住在於你的爽快.與房東無涉.4.仔細檢視當初所簽的契約吧.所有的解在其中.可以拿契約到各大學或政黨或縣政府的法服處.會有較為專業的幫助.
Garys wrote:說真的 當房東就最怕...(恕刪) 假設房東會告贏沒錯最差的結果頂多再拿另一個月押金外加訴訟費用(依租金比例)但也難~法院判歸判你不自動給他錢房東沒輒他又要跑法院了若有但書依據法官會搬出不符合比例原則照樣對房東所收押金賠償打折扣看來~這位房東要賺你的錢真的滿辛苦的~
streetlover wrote:1.檢舉逃漏稅?如何...(恕刪) 沒錯~不管你住與不住.該契約仍在繼續當中.房租仍然要給.訴訟將會是租金的還返而不是押金的退還.這是正解~不過~除非合約有但書押金不可以抵扣租金不然判決上多會依此判為房東的賠償為結案
判歸判?你不主動給他.房東也沒轍.?是對也對.說錯.也有點錯.有些人懶得惹麻煩.但有些人不怕麻煩生性好鬥.萬一遇到的不怕的人.那就會有最糟的狀況.若板大準備行走江湖.名下不準備有薪資收入與房產汽車等資產.那.不用裡他.反過來說.只要名下有房有車有薪資收入.那每分錢.都會要得回來的.只是時間的問題.至於其餘的訟訴費用.放心好了.每分錢.都會是板大支付的.所有的解在契約當中.其餘的說法臆測.都會隨著對手的不同.而有不同.
streetlover wrote:判歸判?你不主動給他...(恕刪) 房東沒輒~他又要跑法院了(薪資扣繳)最差的結果~頂多再拿另一個月押金(大膽推論)外加訴訟費用(依總租金比例)法院方面1.判決以但書為依據2.勸導合解3.法官亦有比例原則做出裁量~合約書是外面買的樓主可以較寬心若是刻意打字訂定真就要小心了租賃訴訟只是民事官司別太過擔心也沒案例做出賠全年租金的判決樓上有一兩位確實是正解額外提供我打租賃官司的經驗,供樓主簡易參考~
一般租約未滿即退租房客需付出 = 當月房租 + 當月水電費 + 1個月保證金(押金)假設簽約一年 100/7/1~101/6/30 房租5000 押金2個月7/1入住就會付出5000+5000*2(押金)=150007/5退租(清潔整理歸還原屋況) 水電費使用100元 房東會退5000-100=4900較佳方案是找人承租 跟房東談押金可否退多一些
既然合約沒有提到"違約金",我覺得他連押金都要還給你...押金主要的目的在於, 如果房客有破壞東西, 或是偷搬走家電, 或是有欠繳水電費, 可以拿押金來抵扣. 押金不等同違約金, 這是兩碼子事.基於道義, 賠給他1個月就不錯了..沒什麼理由再來要錢...至於這段時間沒房客, 那就是他的事了...如果他一年找不到房客...難道你要給他一年的房租嗎?別理他, 找消保官吧..或許連押金都可以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