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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經過戶 剩餘尾款為付 對方說 不賣我了


dougles1974 wrote:
房地產交易比較長1....
法院會認為交易跟瑕疵擔保是二件事。意即買方要主張漏水修復跟付清買賣價額是屬同時履行的話,是會敗訴
(恕刪)



(1)仲介也是跟我這樣講, 所以希望先付完尾款交屋後, 仲介有六個月保固期負責修到好, 也就是仲介找他們的工班來修, 錢你不用出, 仲介會把屋主放在他那的保證金扣壓拿來修繕

(2)對方不賣了, 仲介說因為你錢都是放在一個存保專戶,假設房價2000, 你應該已存入了400, 若他要悔約要陪800給你, 變成你平白無故賺了800, 除非房價已經漲到2800, 要不然賣方不敢不賣你, 而仲介的100也報消了, 所以現在對方毀約只有你得利

(3)流程走到這個步驟,仲介是站在買方你這裡,因為賣方以後就跟他沒關, 但你會變成潛在的賣方,以後可能是他的客戶房子會給他賣,所以建議你先完成全部交屋手續.....當時仲介是這樣說的, 我聽起來也對, 所以後來就照做了,目前也都ok,

以上是我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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