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s wrote:我是路過,但是覺得你...(恕刪) 我的確是回我想回的部份..原始的回文是回這句:45歲以上可以聲請青年成家貸款~有很過份嗎?(如果你父親因為養你及其兄弟姐妹~遲遲無法置產的話~又如何是想?)所以我說貸款繳不出來云云...至於要申請租金補貼當然是另一回事.我知道我在說什麼就好了,您的感覺個人予以尊重.
關於公務員炒房這點~我可以做證.周圍親戚朋友~尤其是長輩(公務員)以及長輩的朋友(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尤其是事業機構的資深公務員光知道的~這幾年都在"投資"房地產~幾乎10各有8個甚至還組成炒房團(Ex:新店湯泉一次買8~9間)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1.3%加薪2.解除45歲"青年"貸款上限P.S.為啥我知道?因為就在我家討論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