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y wrote:
沒看見實物我也不方便...
不過就認知上來講,壁癌是瑕疵,但不是能構成解約的重大瑕疵…只要賣方能在交屋前修復的話,賣方是不算
不過就壁癌的成因來講,不是漏水就是滲水,這是可以構成解約的條件的,但重點是你要先找到問題的重點。(恕刪)
瑕疵, 完美.....
沒有一個房子是完美的,
每個屋子都有"瑕疵", 老舊也算是
解約構成, 在於有無告知, 不在於何種瑕疵
如果, 都明說了是海砂屋, 你也在自願情形下簽下, 能解嗎?
若有告知, 且雙方有共識"現況交屋", 那麼屋況瑕疵是價金的談判條件
買方要儘可能作功課, 仔細看屋, 再作議價
被動的等著被告知, 事後雙方都是麻煩事
我也有一間32年老公寓正打算要賣, 也是如同樓主所述, 有塊木板遮擋牆面瑕疵
那間屋, 是我家的第一間, 十八年前搬離,
八年前二姐又去住了四五年, 當年就作了木板, 我也忘了到底有否漏水
我也搬回去住過一年(已搬出半年餘)
正和老媽討論如何針對"屋況" 作描述....
對於老屋, 壁癌是正常的, 有些是窗緣風雨長期拍打滲水, 有些是因水泥老化....
漏水, 算事小, 可以抓得到
滲水, 要怎修?, 把樓板全打掉, 水泥改良?
如果樓上是同樣隔局, 也沒有管線滲出問題, 只是樓上浴室樓板屋齡老化, 而滲水
這種也不能說是樓上的責任....我家就是這種狀況, 只有屋角一小塊壁癌
我打算不處理, 直接現況呈現, 也不打算拆掉木板, 我跟二姐都又住了些年, 也沒見狀況變差
接受現況, 懂的處理的人才賣給他
不想遇上大驚小怪的買家, 事後屎尿一堆
老房子, 不是新房子, 有告知, 不接受就拉倒
我現在也是住 28 年的老透天, 原屋主不用說, 我也知道該看那些問題
買的時候沒問題, 但管線老舊, 那一天爆了漏了, 或是電路出狀況, 也都有心理準備了..
屋況是可改良的
中古屋, 不是新屋, 該要主動去仔細查問出, 把問題抓出, 估出改良成本, 以作價金議價用
先前, 我看的老屋也抓出一些問題, 估出修繕成本, 屋主也同意估價作為議價空間..
壁癌, 是結果, 該追的重點是"原因"
就算漏水, 並非可解約的重大瑕疵, 買賣仍需進行,
屋主的責任是 "修繕" (瑕疵擔保責任), 這樣而已 ..(這是在未告知狀況, 已告知, 當然是現況交屋)
海砂, 幅射, 結構, 兇宅, 這四大才是可直接請求解約的重大瑕疵 (無法解決的, 才叫重大)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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