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nan wrote:
凶宅如果牽扯到買賣,...(恕刪)
感覺有點好笑耶 你這種說法很矛盾
在五樓家內被追殺 然後在中庭被發現 送醫傷重不治
五樓不算凶宅? 因為不是死在五樓內?
公設範圍內死亡 皆要回歸到事發原點
原因發生地在哪!? 若是在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內 那麼此屋就是凶宅
若是發生在公設內的 都不算
不然 機械式停車位 夾死人 請問整棟社區都算凶宅囉??
第一次聽到這麼好笑的!!
這樣把人殺了 在托去山上種 那麼此屋就不算凶宅!? 你怎麼知道在哪死的?!
所以因非自然身故 "死" 在房間 廁所 陽台 雨遮 露臺 (主建物與附屬建物)都屬凶宅
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