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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購屋貸款下來前 有要先簽本票給建商這件事情嗎?

jyhtai0313 wrote:
但是在本票上會加註
當貸款撥下時本票即失效


在法律上視為無記載,簡單講,建商還是可以直接跑去做本票裁定,然後直接強制執行...




我個人覺得很多"商業習慣"根本已經積非成是,我個人雖然現在沒繼續做法律相關工作,但是之前執業時不動產糾紛真得非常多....很多時候就算勝訴,也拿不回錢..我只能說消費者非常非常弱勢,正常人根本不可能天天在買賣房子,這種"商業習慣"真的非常不好(買高級車也常有類似情況)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建立一套類似L/C的交易流程制度(當然會有某些人可能不願意),不然消費者遇到小型建商或居心不良的業務,只能自求多福了...
有幾個小問題,
分述如下:

1.請問簽立這本票時,金額是固定的嗎?即貸款的總額嗎?
(例如貸款總額為950萬)

還是可以扣部分起來?
因為有人提到要保留些尾款,
避免驗屋時,建商拖拖拉拉不處理.
所扣的款項金額,是從這本票上面扣掉嗎?
(例如本票上只寫850萬,就相當於扣100萬起來)

2. 承上,扣尾款起來的數字比例正確嗎?
若1.不成立,那2.也就請忽略.

3. 請問簽立這本票在哪裡簽? 因為小弟上班地點在外縣市,
如果要求建商派人來我上班的縣市簽,會不會太超過?會不會是奧客?
因為以前買車時,業務都很積極配合,不知道買房子是否也是類似?
(新竹到台北的距離)

因沒買過房子,對這些手續尚無概念,若以上問題太過白癡,請見諒.





dgtrans wrote:
有幾個小問題,分述如...(恕刪)

金額一般會開好幾張
比如一千萬的房子分四期
一百萬~一百萬~一百萬~七百萬
假如你一開始付一百萬~一般會要你開九百萬(兩張一百萬~一張七百萬~但要看
至於扣尾款~~跟本票是不抵觸的
本票只是做為未支付價金之擔保
外縣市~~很多建商的業務是願意配合的(或是代銷)
最近就有一件是到外島去收的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一百萬~一百萬~一百萬~七百萬

~但基本上之前的一百萬~一百萬~一百萬~有任何意義嗎????房屋又尚未移轉,之前的3百萬是要擔保甚麼??哪個建商不是收到錢才去報稅,收到錢才去繳稅,且客戶也有終止履行契約的權利~難道客戶不繳稅建商可以拿這3百萬本票去強執嗎.執行處會甩你嗎??根本沒啥意義~只是一些代銷仲介~一昧叫人家簽以為這樣就很有保障~~重點在於尾款貸款的700萬~主要在於房屋移轉後,對方無方交付700萬~這時候才可以拿尾款本票去本票裁定~~確認其債權無須經過繁複的訴訟程序再來強執~~~~~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建立一套類似L/C的交易流程制度(當然會有某些人可能不願意),不然消費者遇到小型建商或居心不良的業務,只能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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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但是台灣通常是劣幣趨除良幣

而且 還是有人會貪小便宜 所以效果有線
這幾天, 訂了一戶房子,
簽約時的交了訂金及第一期款,
當下簽完約時, 建商馬上再拿一張尾款的本票要我簽,
我怕怕的, 所以拒簽, 我告訴建商, 我會去查一下資料。

看完這一篇, 看來本票是一定要簽的..
我已跟他說, 本週到他們建設公司去簽.
最少到他們公司去, 安心一些。


~~~~~~~~~~~~~~~~~~~~~~~~~~~ Stonez
房地產估價

如果有履保 不用簽本票 銀行會付

2023-05-21 13:16
買賣不動產通常是貸款買屋的

一般人想像中買賣:
(1)買方付頭期款給賣方。
(2)銀行貸款下來給賣方,賣方把房子移轉給買方。

但實際運作中會有風險承擔的問題:

1.銀行貸款通常要有擔保物,即買賣的房子,但房子還在賣方名下,所以銀行為了風險,會要求買方先設定抵押,再撥款。

2.買方要設定抵押,就要先取得所有權,所以賣方要先把房子過給買方,但賣方只拿到頭期款而已,所以就會要求買方簽本票擔保;如果遇到小家一點建商,還會要求買方先給印鑑證明(不是賣方),並寫好反移轉契約書。

美國因為二房也是搞得灰頭土臉,所以LC短期內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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