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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多人繼承問題

有一間房子是祖母的 已過世多年 當初沒立遺囑....

這已沒有拋棄繼承的問題,因為已過時效,故只有協議分割繼承一途,只要所有繼承人協議給某一繼承人,大伯可以"放棄"繼承房屋之權利.

auburn wrote:
誰說要阿公同意,第一順位的子女才能分配?

請把1138、1140、1141、1144及1030-1法條,全部詳細看一次,

如果還有疑惑,

請參考實際案例....2~3年前王家的遺產爭奪戰!


看你這樣寫,我不知道該說你是太天真、太理想化了,還是社會經驗不足?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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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誤

剛重看了法條 , 確實依民法1144第一項規定

阿公應與其子女七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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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天真 , 又理想化

祖上遺產 , 當初繼承時 , 也交由大哥一人繼承

其中一塊土地出售了 , 也順利分了錢

現在還有一塊 , 再跟建商談合建中

因為兄弟和睦 , 從未有會有爭奪的念頭

所以看到這案例

以我們家族而言 , 一定是留下來的長輩裁決

晚輩等不會有其他意見

那些有錢人的遺產爭奪戰

只是我等庶民茶餘飯後的影視新聞

>>>

回歸以本案而言

房子分成各持分1/8共有

容易產生未來「財產處分權」的問題

版主等繼承人不可不思



順著這篇主題發問一下

我們家族 有兩間舊式四合院

較舊的那間 已有一百多年(150以上)歷史 有坍塌的顧慮

較新的一間 也有多年歷史 目前堪用

是從我阿公傳下來的

在我的父親輩有兄弟三人 兩間房子只分房不分家

目前我父親跟我大伯三伯皆已過世 地權由我媽及兩各嬸嬸所有

我大伯家人 已經在這幾年購入新屋搬出 偶爾回來上香

我三伯家人 在30年前我大伯結婚時 由我阿公購買一間房子給我三伯居住

目前兩間舊屋只剩我們家人居住

問題來了

如果我要將舊的打掉 以自建方式重建

首先面臨到的 是地權問題

必須先向我大伯三伯家購入地權嗎? 該如何處理呢

該交由代書嗎?

自建方式 可以申請貸款嗎?

我準備了150萬 (大姐為公務員,二哥三哥為台電員工,需要保人嗎)

本身為軍人 月收入五萬 以服役八年常備役 未婚 算蠻穩定的

朋友跟我說 自建可能要先申請信貸 建好之後再申請房貸來還信貸

常爬文 論壇神人非常多

有請神人指導一下

本人只想要有各屬於自己安定的家




拋棄繼承要在繼承開始3個月內為之~故本案已無法拋棄~~走分割繼承~( ) 1/7 + 其他繼承人各1/7 ~~( ) 不繼承屋只繼承現金(多少無所謂) ~~之後其他人在把阿伯應有的持分看在贈與給( )~~~但這種方式實在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因為對有損於債權人~~所以不在多加贅言~( )請自己填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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