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taku0413 wrote:帥過頭好像就是這樣....(恕刪) 你的數據差太遠啦乘以十倍吧還有所謂投資客佔三四成也是錯誤純自住客應該在三成以下買賣九成在投資客間轉手(其實,多數購屋者就算是投資用也要告訴別人是度假用子女將來用奉養父母用換屋用養小老婆用:::::其實就是投資用_)所以許多自住客認為奢侈稅效果爾爾那就是不了解真實情況
這讓我想起年我去看一個預售建案裡頭的銷售員就說我們要的坪數已經賣完了然後表示買房子投資一定賺錢說他有同事(賣預售屋的銷售人員)買了好幾戶(上面所說的預售建案)並且當場就問我們要不要買某一投資客已經買走的案子(事後想想,他所說的投資客會不會是指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