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man5408 wrote:還是"早奔"總統府的贏,賺到都成為臺灣第十一名擁有十七億美元的富人了,罰的時候才一千多萬,更爽的是又不是罰他,倒楣的是股東,厲害!!...(恕刪) 早奔有什麼用?又不是像之前陳姓商人跑了總統官詆送錢送禮,要是您認為奔了之後,還被重罰1170萬元,金額也許是小事,但是1年內禁止再投資不動產及關係人股票,並在3個內出清。光看這段就知道後續一定還有招!讓我們等著看下去!對了,如果各位有這位大商人去總統府送禮送錢的爆料證據,請務必大爆喔!如果有!我一定第一個唾棄這個商人及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