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dia wrote:
我想各位可能討論偏了...(恕刪)
奢侈稅本來的目的就是要打投機客,不是打建商。
建商在政府的定位是生產者,不是投機客。
建商把房子生產出來賣給你,你如果在兩年之內賣的話,你的定位就是投機客。
ysc_kyy wrote:
..那交屋前權利出售就不必繳稅囉?那也未必.....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的就是這個,
依法有所得就必須繳稅,對於出售權利的所得要併入所得稅申報,真的算起來比奢侈稅還要重!...(恕刪)
別太認真 wrote:
問幾個問題:(1) ...(恕刪)
別太認真 wrote:
問幾個問題:
(1) 買賣預售屋需要課所得稅, 請問是最近政府才訂下的稅法嗎? ... 如果不是,
為何在這(今年)之前, 怎麼就從沒聽過有人報過稅, 有人被國稅局盯上補過稅?
這不是明擺著, 咱的政府執行力出了問題, 總不能怪有這麼多民眾質疑它的成效吧? ...(恕刪)
ysc_kyy wrote:
...而稅捐單位要如何知道是否有未交屋權力轉移?這就是課徵技術問題了,端看稅捐單位要不要做...(恕刪)
Alex0506 wrote:
我想買賣權利這種狀況很少甚至沒有吧 試問一下各位有認識的人買別人已買的預售屋嗎
狀況如下 1.明明知道建商大約賣多少,你會買被投資客哄抬的價格嗎?要買也是等建好了再說,
至少看的到房子,誰知道是不是建商要落跑了,所以要趕快脫手
2.投資客會被扣所得稅,誰要賣?當然等建好了再賣,這時就不被所得稅給綁住,或是賣差不多價錢
不被扣很多稅
政府執行力不好我相信...但國稅局的執行力...有人會懷疑嗎 討錢功力超強的 像我就被催補稅好幾次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