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兩年前還在租房子的時候,雖然有百萬現金,但是付房租是在幫房東賺錢養房,
一個月花上1萬5的房租,住北市2房15坪破舊公寓,西曬沒有冷氣,雖然便宜,但是生活品質差。
曾想過換租貴一點好一點的房子,但是更覺得浪費;努力賺來的錢就這樣送給房東,我一定會更不甘心。
後來買了25坪的北市電梯大樓,有電梯、有裝潢冷氣,生活品質好。
頭款付完後貸款要月付三萬多,其中8000元是利息給銀行賺,
兩萬多本金我當作是存錢存在房子裡,付的也心甘情願。
租屋付1萬5房租給房東 VS 買屋貸款付8000元利息給銀行
一樣是多花的錢,我選擇後者。
有人會想說手握一堆現金,比較好運用,或者等未來房價跌。
的確,厲害的人會投資生財或創業,但是,錯誤的投資也是可能會把這些資金賠光的。
至於未來的房價跌不跌,我也不知道,因為未來有很多不確定性。
但是對我來說,有家庭要養,因此並不適合拿一把錢去賭一個未來了,安定才是最重要的。
我覺得買房子會安定,所以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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