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eabni wrote:
以後買房子要看仔細...
買錯,海外出差想賣房或兩年內想換房 被課稅都是你自己的錯
看清楚好嗎"非自用......"
這政策影響不大啦
一個人頭
以前是一次炒一整層
現在是一次炒一間
或是要賣前再登記為自用住宅就好了
nVidia_X wrote:
而且我覺得課房屋轉手奢侈稅應該要針對一定價格以上(例如2000W, 3000W)實施, 把本來在台北市新北市炒作的投資客趕到中南部去. 我的理論是, 中南部在地人應該絕大部分有房(沒房的也許都跑到中北部謀生了), 他們應該會歡迎房價上漲吧?!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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