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好的事反正屋主價錢不行 透過仲介 不會賣你 當然再忍一個禮拜囉 雙方都省錢但是如果這房子一看就是很沒賣相的 就應該給仲介賺啦有些有賣相的 丟出來就賣走了 真得有點覺的仲介太好賺 這種服務在買賣雙方成交之後就分道揚鑣不像保險 汽車 通常還有後續服務
我之前的房子約六年前也是這樣不過狀況跟版大相反仲介帶看後買方事後再來我家按門鈴找我們談不過我們白天上班沒人在家晚上回家都是九點以後了那買家說他連續一星期都來我家按門鈴直到假日才碰到我們在家不過我們也是規避了三個月條款才辦理過戶先簽一個買賣合約收訂金三個月省了十幾萬以上只是我的假設請問公堂之上假設一下犯了什麼罪?................沒罪
lasai1118 wrote:付了斡旋表示你有跟這...(恕刪) 換個方式想~找仲介主要就是..想用滿意的價格"在時間內"脫手......但不巧的...這仲介搞到時間快到了~~卻沒本事賣出...那屋主的行為...就很正常了.....迷音...01...仲介也不少等等就會道哇哇德呀呀的...
找代書....簽好約談好訂金等之後......三個月後再辦過戶....如果還擔心對方違約可以花點小錢找公證人公證一下違約的賠償簽清楚打完收工買賣房屋根本可以很簡單不需要仲介的...我只有自己住的這間房子是透過學弟仲介買的....其他房子沒跟仲介交手過還不是一樣成交愉快~對於仲介費要收到6%這檔事情買賣雙方都收.....我實在很感冒.....如果仲介業沒有像現在那麼發達我可以肯定的說房價不會如此高
我想順便問一個問題:我曾經在兩三年前委託信義房屋仲介賣房3個月沒結果,結果最近房市熱度升高,一堆房仲登刊登我的房子,但他們全部都沒有得到我的許可,有可能之前信義刊登的資料被節錄下來然後各家仲介都拿來po上自己網站衝數量,請問這樣他們有違法嗎?
3CPeople wrote:有個很喜歡的的物件,...(恕刪) 有無問題請看合約一、屋主簽的如是一般約,屋主就沒有私下成交的問題,因為他本來就可以自已賣二、你有付斡比較麻煩,你要看要約書或是斡旋書上有無提供違約罰款,如果沒有的話,基本上他也不能告你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