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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問題....房子沒有土地權.只有建物權

ponching2002 wrote:
小弟可能說的不明白,...(恕刪)


擁有建物所有權,而土地是承租的,若是一把火全燒了,就什麼都沒了. 林森北路早期的眷村算是個例子.

呵呵 上面是嚇你的.

拿著你的建物權狀去要求土地分割(強制,請查一下條文包括"自力救濟辦法")
然後協商甚至是強制購買土地,土地購買的價格還是以公告地價加成為主

說來簡單,其實不容易,但是卻可行,我住的這邊就是複雜的大同區候選人呼口號的都更區.
黑心建商的告白看過沒
有房子又怎樣 多的是辦法讓你住到哭出來
藉著這主題順道一問:
假設狀況正好相反, 沒有建物, 只有土地要參與都更。
但建商給有建物+土地的住戶假設一地坪換六坪, 卻只願給沒有建物的地主一地坪換少於六建坪甚多,這樣合理嗎? 有法令依據嗎? 該如何爭取呢?
謝謝

gatorlo wrote:
但建商給有建物+土地的住戶假設一地坪換六坪, 卻只願給沒有建物的地主一地坪換少於六建坪甚多,這樣合理嗎?

你可以問建商一下,原本上面有房子的土地會讓你多蓋幾坪出來嗎

你的是素地~所以分比較少嗎? 不過呢...你還是要確認一下

別人的跟你的土地使用分區是否一樣,

哇!!一坪換6坪,商業用地喔?
你少了建物的價值, 當然分比較少.

gatorlo wrote:
藉著這主題順道一問:...(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lienly2 wrote:
你少了建物的價值, 當然分比較少.


非也~ 有原建物頂多沒有拆屋補償跟租屋補貼的錢

跟蓋回多少房子一點點關係也沒有
那如果是既成道路(但不是道路用地)的地, 建商要拿去都更, 又該如何估計呢?

echostar wrote:
黑心建商的告白看過沒


這種壹週刊式的書籍,你還把他當真的來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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