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管理委員會的強勢 是不是能吃掉一般住戶的房子?

------------(恕刪)
一般老百姓真的很可憐,對付這種這惡霸,只能把事情鬧大。
上書至 總統府,縣政府,行政院,各大報紙吧~
------------(恕刪)
如果這組人分別取得半數以上的區分所有權是事實的話,

別說管委會(只是執行單位),甚至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策單位)的決議幾乎就是他們說了算,

質疑他們程序的適法性只是拖延時間而已.....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自己權益自己要照顧,許多人(住戶)自私自利,從不過問大樓事情,被坑也算是合理.(題外話)

其實對付管委會方式多得很,像"重大修繕,變更外牆"在公寓大廈管理法"中有清楚規定.

豈能一群人說了或自行開會算數?再轉回來,去查各樣會議記錄與管委會執行狀況,

很容易找到漏失,去告"背信罪"

大鯨魚更怕小蝦米,搞臭搞崩房價,誰怕誰???
找律師就好了 這種破綻那麼多

不用太害怕
realeric wrote:
找律師就好了 這種破...(恕刪)


哇~晉惠帝轉世!! @0@


我知道你是好意啦....
不過晉惠帝當年也沒有惡意,卻留下傳世名言....
不直接 1點 那就是等搬家而以

沒啥特別的
謝謝各位給的建議 尤其是wish與淡江聲 謝謝你們 在昨天事件總算告一段落 結論是他們房屋所有人 人數不足 人頭百來個 屋主卻只有2個 第一次的會議程序還造假 雖然這次他們請了黑衣人威嚇 但我反應至政府單位 所以有警方與宜蘭縣政府的介入 所以結果還算圓滿
要不要公佈一下物件名稱,
原住戶本就弱勢,
也沒太多財力搬往他處。
反而,
這個投機客,
就讓他臭掉,
資金壓在這邊。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