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yihli wrote:
台北縣市超過8000...(恕刪)
很奇怪的定義法
沒人發現嗎?
竟然是用總價在定義是不是豪宅!
房子愈大樓愈高,價格自然愈多!
小弟淺見是不是該以每坪的單價來定義比較好?
calvinshiu wrote:
這公司將價格拉到100萬/坪時,你一定要買單??他有權利賣...你有權利決定是否要買...(恕刪)
dgame wrote:
再藉由跟銀行貸款方式(土地價格拱高後 它能貸款的成數不變 可是總額就增加了)
(所以大陸控制的方式有一種是需要在半年內,這土地需付清貸款)
取得它的營運資金
這並非是市場價格 反而是種扭曲的價格
因為 一般銀行如果收到這樣的土地越多
到時候 一旦崩價 會導致壞帳的產生(銀行取得的是抵押的土地)
calvinshiu wrote:
基本上這算是超貸....銀行的鑑價不應該超過土地應有的價值....(恕刪)
dgame wrote:
鑑價 如果照您所謂的"市場機制" 那就會變成最後那些建商 或者是 保險業者標到的價格
當投資客不斷進去下 這價值不斷疊高
銀行的鑑價就會變高
可是當投資者出場時 或者是那土地沒有那個價值
銀行就慘了 這在台灣表示 全民的稅金也慘了
您不願公告買的價格
可是 您繳稅時候就已經給政府這樣的資訊了
這樣的資訊 在某種程度來說 政府可以公佈
(公佈的方法並非是將數字公佈,像是某些國家是使用級距公佈的方式
ex, 每一萬or 十萬/坪 為一個級距 來公佈當地的房價)
這樣也不至於會讓個人財產曝光
卻可以使的土地取得不至於被少數人所炒作
calvinshiu wrote:
假設今天財團或建商標了一筆土地....假設他標100億....那就得給政府100億....但是拿去銀行貸款,也貸不到100億啊....另外他要出場....也要有人接手..(恕刪)
calvinshiu wrote:
但是HaHaSue又說....房價透明化...不能使房價降低啊....因為香港、英國的房價依然十分昂貴......另外,建商的價格你只要多去談幾次就會有個底....跟投資客的價格差距很大.....所以,新房子就要跟建商買......買房子一定不能急,多談談幾家....你就會對要買的區塊價格有個底.....所以我才認為這不是房價高漲的主因,但是透明化可以做...這樣以後看房的人可以不用那麼累...一間一間談.....但話說回來....都有人貸款時會以低報高.....你就能確定看到的資料是真的嗎??所以還是勤勞一點......多看多做功課.............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