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點前面幾樓的都講過了
就是會熱鬧一下敲鑼打鼓 放放電影
金紙燒的滿天飛
優點也不是沒有啦
*小時後出去畢業旅行回來發高燒一個禮拜不退,過去收收驚就好了!
*每天都有人在幫忙看門口
*宮主敦親睦鄰做得好的話,初一十五都有水果可以吃, 還可以吃拜拜辦桌,
偶爾還招待一起去進香遊玩!
.....以前還會報大家樂明牌...
真要我說到底隔壁有廟是好還是不好,
我也說不上來,
因為住了快30年, 我已經習慣他們的作息了吧!
對了, 重點是要看宮主夠不夠圓融吧,
舉例來說小時後有時考試前碰到隔壁再放電影,
跟他們說一聲,他們就會把音量關小到我們覺得OK的程度,
挑電影的時候還會來問我們想看什麼片!
小楊
dennis1137 wrote:
是的銀行今天打電話時...(恕刪)
我想事情也很明白了。
樓主若要用 「未盡告知義務或蓄意隱瞞交易資訊導致權益受損」為理由來拿回一成訂金
得要證明原屋主事先不知道這事才行。
不過根據民法第359條及第365條的規定,買賣房屋有瑕疵,
買方可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購屋的價額,但是如果解除契約顯然不公平時,買方就只能請求減少價金。
這個瑕疵雖不是房內,卻是該建築物本身,而銀行方面也已經證實這件事。很明顯樓主的權益受損。
建議樓主先走一趟律師事務所。確定一下情況,順便拖一下時間。
若還是覺得買下該屋ok,就請求減少價金(金額看你心情)。不然就只能法院見了。
當然,若最後樓主買下這房子,還是可以去搞一下這一樓的「廟」。不過這個比較麻煩,比較不建議啦。
加油。希望這事能有圓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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