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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信義房屋買賣房屋簽約解約經驗分享(從樓下有廟進駐到房屋傾斜問題)

我家隔壁就是一間香火鼎盛平常在幫人收驚的透天住宅廟
缺點前面幾樓的都講過了
就是會熱鬧一下敲鑼打鼓 放放電影
金紙燒的滿天飛

優點也不是沒有啦
*小時後出去畢業旅行回來發高燒一個禮拜不退,過去收收驚就好了!
*每天都有人在幫忙看門口
*宮主敦親睦鄰做得好的話,初一十五都有水果可以吃, 還可以吃拜拜辦桌,
偶爾還招待一起去進香遊玩!
.....以前還會報大家樂明牌...

真要我說到底隔壁有廟是好還是不好,
我也說不上來,
因為住了快30年, 我已經習慣他們的作息了吧!

對了, 重點是要看宮主夠不夠圓融吧,
舉例來說小時後有時考試前碰到隔壁再放電影,
跟他們說一聲,他們就會把音量關小到我們覺得OK的程度,
挑電影的時候還會來問我們想看什麼片!
小楊
ar3a wrote:
請問一下一樓有自家廟...(恕刪)

廟,在銀行的眼中和加油站、瓦斯行、八大行業…一樣,都屬"嫌惡設施"
不要說在"樓下",光是附近有也算

日後如有需要貸款,銀行會有房貸人員去居家附近了解週遭狀況
有嫌惡設施,貸款的成數就"不可能"到原有的水準
ex.原本房子可貸600萬,附近有嫌惡設施,銀行只會核貸300萬甚至更少

核貸的金額為銀行假設貸款人付不出貸款時,法拍可得到的金額
週遭有嫌惡設施,銀行怕到時法拍時拍不到啥錢,因此就會降低核貸成數甚至拒貸

版主節哀
farcheng wrote:
對了, 重點是要看宮主夠不夠圓融吧(恕刪)


這就是重點了
好相處都很好說話
但是還沒當鄰居好不好相處也很難說

TO樓主:

請問您是貸款買屋的嗎?
當初契約是否有註明如銀行不核貸,契約取消之類的...
若有,這一個方法可行喔
這…… 還真的第一次看過…
以後要注意合約這種事


佛教還好 道教的比較有聲音
我家樓下最近也有一個佛堂 不過因為進出大門不同
沒什麼感覺
把神明踩在腳下總是不太好......

就像某網友很想買信義星馳, 但我還是建議他不買....... 不知他有無接受我的意見?

dennis1137 wrote:
所謂從快樂掉到谷底應...(恕刪)
威廉王子1109 wrote:
廟,在銀行的眼中和加...(恕刪)


是的銀行今天打電話時還吞吞吐吐的問了這件事
問我知不知情
我說你們銀行拍了我才知情
真的這會減低核貸成數
但也因銀行認定我還款能力夠就不多談了
請各位要小心這點了!!!!!
nengr wrote:
這就是重點了好相處都...(恕刪)


有註明不貸到八成五就可以取消
不過契約有但書
要三家比價
所以有人肯貸
我就一定得照覆約
何況我只貸七成左右
lienly wrote:
把神明踩在腳下總是不...(恕刪)



我是五樓 這點倒還好
二樓可慘了.........
何況一樓都說是神明指示要回來這裡
那應該怪不得我們了~~
還沒點交之前,都還可以處理,點交(交屋)之後就會來不及了

話說這種狀況不是你原本要購買這間房子的狀況,可以去協調解約事宜

不曉得您知不知道,屋主沒收您70萬的款項的話,仲介可以從該筆沒收款項上抽服務費...

所以,發生這種事,只能靠自己了@@||

如果不介意,那就住下來
但是如果心裡還是有疙瘩,就協調解約吧,縣市政府有消保會可以幫忙,存證信函可以自己寫或找律師寫
一份給屋主,一份給仲介

對了,不要太相信仲介,您應該還不知道雙面人是誰...
如果處理不好,他們公司也要負責的...

至於損失多少,就靠樓主的處理能力了,越少越好...

dennis1137 wrote:
是的銀行今天打電話時...(恕刪)


我想事情也很明白了。

樓主若要用 「未盡告知義務或蓄意隱瞞交易資訊導致權益受損」為理由來拿回一成訂金
得要證明原屋主事先不知道這事才行。

不過根據民法第359條及第365條的規定,買賣房屋有瑕疵,
買方可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購屋的價額,但是如果解除契約顯然不公平時,買方就只能請求減少價金。
這個瑕疵雖不是房內,卻是該建築物本身,而銀行方面也已經證實這件事。很明顯樓主的權益受損。
建議樓主先走一趟律師事務所。確定一下情況,順便拖一下時間。
若還是覺得買下該屋ok,就請求減少價金(金額看你心情)。不然就只能法院見了。

當然,若最後樓主買下這房子,還是可以去搞一下這一樓的「廟」。不過這個比較麻煩,比較不建議啦。


加油。希望這事能有圓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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